[ 吴恒勇 ]——(2009-9-18) / 已阅11097次
(二)通过非诉讼追债的手段为诉讼追债取得有力的证据
其实非诉讼的方式不旦是诉讼方式的前置程序,更重要的是,往往很多诉讼方式,是依靠在非诉讼方式过程中取得有力证据来实现诉讼方式的。在欠款纠纷当中有很多案件在诉前还不具务确凿的证据来保证胜诉的情况下,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先和债务进行商谈,在商谈的过程中及时固定、收集证据,一旦时机成熟的话,立即提起诉讼。
结语
其实无论是欠款还是债务,在个人之间还是企业之间亦或是在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发生是在所难免的。要想尽最大限度的避免恶债的发生,应在交易前,从法律的角度,对客户进行资信分析,然后作出决策,是防止或减少恶债发生的最佳方法。
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
吴恒勇律师
手机:13951775286 QQ:842682979
邮箱:jswhyong@163.com
吴恒勇律师
二00九年八月一日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