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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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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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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春朝律师竭诚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水准的专业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如下: 一、常 年 及 专 项 法 律 顾 问 接受国内外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的委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面、及时的专业法律服务。 二、诉 讼 和 仲 裁 ● 各类民事、经济纠纷; ● 知识产权、人身权、财产权的侵权民事诉讼; ● 各种行政诉讼; ● 担任刑事辩护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 其他诉讼及仲裁事务。 三、公 司 业 务 ● 公司的设立、变更; ● 公司的产权结构调整与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资产的转让或拍卖、公司股权的转让; ● 公司合并、分立、兼并、收购、破产、清算; ● 风险投资、融资租赁等公司融资事务; ● 公司运作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 房 地 产 业 务 ●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 ● 工程承包、工程招投标、各类工程合同纠纷; ● 房地产的开发、销售、租赁、抵押、银行按揭、拍卖、合作、拆迁、继承、赠与、作价出资等; ● 房地产纠纷、政府拆迁、征地赔偿; ● 房地产公司的立项、项目谈判及设立等; ● 起草、审查、修改房地产业务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件; ● 其他房地产法律服务。 五、知 识 产 权 ● 商标、专利、版权保护; ● 知识产权权属调查; ● 为客户起草、审查专利、商标、版权及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等法律文件; ● 参与技术开发、服务、项目转让谈判,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 代理电脑软件、商业秘密及高科技开发保护等法律事务; ● 代理知识产权诉讼及仲裁事务。 六、劳 务 关 系 提供劳动合同的起草、谈判、登记等服务,并就企业的其他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如医疗保险、劳动保护、工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提供法律意见,处理劳资纠纷。 其 他 业 务 七、除上述各项业务外,彭律师还从事: ● 经济、民事合同及行为的见证; ● 起草、出具各类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章程、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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