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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建立贪贿黑名单呼声 民事检察官推出网上贪官档案馆 ://HONGJIAN.FYFZ.CN/BLOG/HONGJIAN/INDEX.ASPX?BLOGID=205827 据《检察日报》近日报道,为防止因贪污违纪已受到相应处分的干部再次贪污,有检察官建议参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行贿黑名单”制度,推出公务人员“贪贿黑名单”。 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民事检察官顺应民意,响应检察日报的建议,于2006年初推出了网上贪官档案馆。 将已经法院公开宣判的行贿犯罪案件纪录锁入检察院卷柜层层加锁,密不示人,有关单位或个人需要查询时,要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到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经预防科科员、科长主管检察长严格政审后,告知当事人三日后到检察院听取查询结果,遇到检察内网或微机故障以及工作人员外出、公休都回导致查询人员往返数次,无果而归。实践证明各地检察院自行收集上传行贿纪录,网络不能联查,造成行贿人有机可乘,行贿纪录查询没有发挥应有阻吓作用。行贿记录最大优势是创造了就业机会,增加了纳税人负担的同时拉动了内需,促进了经济发展。 为了避免“贪贿黑名单”重走“行贿黑名单”老路,民事检察官将全国已经被媒体报道的贪官信息收集起来,按照省及区划和腐败检察官、法官等职也高危人群进行分类,对全部上网人群无条件开放,来自南开大学法律系腐败指数课题组和西北大学博士的来函表明,贪官档案馆真正做到了政务公开、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实现了阳光司法的理念,在第一时间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顺应民意,民事检察官将集合民间力量,在2年内独立建站,进一步挑战官方的行贿纪录,为国家反腐败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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