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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业律师达11.8万人 双击自动滚屏 来源:中国普法网 发布时间:2006-2-4 阅读:66次 发布者:ADMIN 我国执业律师达11.8万人 □每年办理诉讼案件150多万件非诉法律事务80多万件 □430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1226人当选各级政协委员 □公职律师达到1817人公司律师达到733人 □律师协会建立健全“六个体系” 本网北京6月13日讯记者于呐洋 王宇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目前,我国执业律师已达11.8万多人,其中专职律师103389人,兼职律师6841人,公职律师1817人,公司律师733人,军队律师1750人,法律援助律师4768人。另外,还有律师辅助人员3万多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已占律师总数的64.6,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律师已经超过1万人,同时,律师执业组织形式逐步完善,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11691个,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8024个,合作律师事务所1746个,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1742个。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一批专门或主要从事证券、金融、房地产等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据统计,全国律师每年办理诉讼案件150多万件,每年办理非诉法律事务80多万件。广大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国家与地方立法,目前有430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226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每年律师开展义务法律咨询260多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万多件,成为当前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主体力量,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网北京6月13日讯记者于呐洋 王宇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我国在完善律师制度,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健全律师组织结构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从2002年开始,我国开展了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的试点工作。公职律师是在政府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公司律师是在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目前,全国已有633个政府机关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公职律师达到1817人;162家企业开展了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公司律师达到733人。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律师法律服务的对外开放也在不断扩大。已有17个国家的141个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获准在中国境内执业,提供境外法律服务。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地设立了45个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另外,内地律师业向香港、澳门开放的若干措施成为CEPA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律师业的共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本网北京6月13日讯记者于呐洋 王宇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近年来,律师协会得到很大的发展。 目前,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省级律协已有22个,与司法行政机关分开办公的省级律协已有24个。全国律协围绕“三级架构,两个分开”的律协管理体系、行业规则体系、继续教育体系、维权体系、宣传联络体系、业务指导体系等六个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律师行业管理迈上新台阶。 2005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发布时间:2005-12-30 08:30:00 送走2005,迎来2006。回首这一年,有哪些法制新闻事让你难忘?有哪些法制人物让你感动?有哪些案件让你记忆犹新?在2005年即将结束的时候,中国法院网与人民网、央视国际联手,共同推出“2005年十大法制新闻”、“2005年十大案件”、“2005年十大法制人物”,敬请关注。 今日推出的2005年十大法制人物(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1.王书田:呕心沥血秉公办案的铁案检察官 王书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从1979年王书田成为民警以来,他20年的公安生涯,7年检察官足迹,办理近百桩案件,心系百姓,秉公办案,两袖清风,全部办成铁案。因长期超负荷工作,三次病危,两次吐血,仍始终坚持在办案一线。 入选理由:他以“宁可少活20年,也不能让工作留遗憾”的信念铸就了一名检察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不凡业绩。为捍卫公平和正义,他用热血和生命作代价,无怨无悔,永不停息。他的事迹,将时代特征、检察官职业风范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本色融为一体,他无愧为当代人民检察官的楷模。 2.王幸福:自费调查暴力征税的农民维权英雄 今年53岁的农民王幸福,曾于2002年自费秘密调查揭露河南省宜阳县三级干部参与暴力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事实。他的万言调查报告曾引起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和河南省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5月,王幸福以绝对优势当选为宜阳县高村乡鲁村首任民选村民委员会主任。 入选理由:王幸福被媒体称为中国最著名的农民维权英雄,但在当地,一些政府官员却称他为“刁民”、“无赖”。王幸福用行动向人证明,他并非“刁民”,而是一个敬畏法律规则的农村老百姓。如果说王幸福身上有股刁钻劲儿的话,那就是对法律和政令在农村基层的落实,追求到了不依不饶的地步。 3.许文有:打黑除恶、舍生忘死的人民警察 许文有,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队长。多少回,他出生入死与犯罪分子肉搏交锋;多少次,他智勇双全破获大案屡建奇功。2004年辽宁省省级挂牌督办案件210起,在他的指挥带领下共侦破200起,破案率达95;震惊全国的沈阳“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黑恶势力犯罪的“4·05”、“8·29”专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都在他的指挥下告破。 入选理由:他把一个好警察的名字刻进了百姓的心中。打黑不手软,破案不言败,是他掷地有声的职业操守;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是他肝胆照人的境界。在他身上,有一种勇往直前、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他代表了一个维护正义、忠于法律、打造平安的公安队伍群体形象。 4.吕福山:状告交警5年讨回三轮车的普通公民 在西安,吕福山几乎家喻户晓。经过5年漫长诉讼,在当地备受关注的吕福山状告交警案7月15日落下帷幕,吕福山终于讨回了他那辆交警部门查扣的三轮车。而该案从一审到二审、陕西省高院裁定、重审、再退回一审,几经周折,吕福山与交警“交锋”了漫长的5年时间。 入选理由:因为这起漫长的官司,吕福山获得了“刁民”称号。但正是吕福山这样的小人物,推动着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20年来我国公民社会的发育,同时也看到了中国走向民主与法治的希望。 5.李毅中:铁腕治理“官煤结合”的安监局长 李毅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在一次次令人心悸的矿难中,他总是以“组长”的身份出现在第一现场,组织人员抢救,调查矿难真相,查处安监人员在执法中的不正之风。2005年一年,哪里有重大事故,哪里就有李毅中的身影。他以60岁之躯,足迹遍布了大半个中国。 入选理由:他第一个提出矿难根源之一在于“官煤结合”,他扬言要清洗“带血的GDP”,随之中国出台了一系列要求官员从煤矿中撤资的规定。他的“清洗带血GDP”的施政理念,让人热血澎湃。 6.张云泉:在信访机制中引进法律援助的信访局长 张云泉,江苏省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他坚守信访工作22年,在信访机制中引进法律援助,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张云泉平均每年接待上访群众2000余人,处理人民来信2000余封,接听电话来访1000多个,先后帮扶过几十个特困家庭和贫困学生,并为上访者提供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 入选理由: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各类问题的妥善解决,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需要一大批像张云泉这样的“一号接待员”。上访群众正是从他们的形象、他们的态度和工作效率方面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7.佟丽华:在未成年人中播种法律信仰的律师 佟丽华,全国律协保护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主任。为筹办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他卖掉了170平米的住房,成立了首家未成年人民间法律机构,而自己却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他舍弃高额的收费代理,去做免费的未成年人维权。5年来,他带领援助中心的十多名律师已经免费为维护未成年人权利进行调查、代理、辩护案件107件,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亲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00余件。 入选理由:佟丽华通过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和普法播种法律信仰,使他们受到了法律的保护的同时,也坚定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仰,而这种信仰,正是一个国家走向法治的基础。 8.陈建教:为民请命万死不辞的人大代表 为维护民工利益,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在北京卧底,掀开皇城脚下建筑工地的黑幕,震惊了中央领导;解救人质和被骗民工达980人,为民工讨工资1150多人次;他还只身三扮民工卧底长途大巴,揭露粤湘公路客运线车匪路霸恶行。 入选理由:他为民办事,为民解难万死不辞;面对社会邪恶势力从不畏惧,总是挺身而出;他能够讲实情,说真话,成为人大代表的楷模。 9.张春良:致力于挽救沉溺网络少年的良心学者 2004年底,天津13岁少年张潇艺因受虚幻网络游戏影响跳楼自杀。近一年多来,张春良走访中国各地近300家网吧,调查700余例因青少年迷恋网络游戏而引发的悲剧。2005年11月,张春良获得全国20多个家庭、63位网瘾少年家长的授权,对整个网络游戏产业进行一场集体公益诉讼。 入选理由:为拯救受网络游戏影响的青少年,张春良对网络游戏开发商提起公益诉讼。不论官司是输是赢,这场官司的现实意义是不可抹杀的,那就是:通过这场官司,我们希望可以达到规范整个网游产业,尽快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目标。 10.金桂兰:扎根基层、甘于平凡的基层法官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法官金桂兰身患绝症,依旧坚守岗位,为人民满意服务。13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1050件,无一违法违纪,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缠诉。 入选理由:从法官金桂兰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更看到一大批像她这样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正是通过他们所做的无数平凡的小事,使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前景更加灿烂光明。 说明:新华网也参与“2005年十大法制新闻”、“2005年十大案件”、“2005年十大法制人物”推荐评选工作,特此说明。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崔真平 2005年中国十大法制新闻 发布时间:2005-12-28 08:35:00 送走2005,迎来2006。回首这一年,有哪些法制新闻事让你难忘?有哪些法制人物让你感动?有哪些案件让你记忆犹新?在2005年即将结束的时候,中国法院网与人民网、央视国际联手,共同推出“2005年十大法制新闻”、“2005年十大案件”、“2005年十大法制人物”,敬请关注。 今日推出的是2005年中国十大法制新闻。 一、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 2005年,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其中包括《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和《公司法》修订案、《证券法》修订案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等。 入选理由: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再次表明中国立法机关已越来越注重平等、尊重保护人权和防止权力的滥用,让民主与法治的阳光照射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二、最高法院发布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 针对当前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系统部署了2004年至2008年法院改革各项措施,标志着人民法院新一轮的全面改革正式启动。纲要涉及8个方面的50项改革措施。其中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法院将改革审委会,适当延长资深法官退休年龄,建立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等内容备受关注。 入选理由:死刑复核权由最高法院统一行使和全面回收,将有利于提高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从严把好死刑关口,从严控制死刑的适用面,防止滥用死刑和错杀无辜的现象,彰显刑事司法尊重和善待死刑罪犯人权的理念。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等措施将对落实宪法保障人权发挥重要作用。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这一公约的批准,为我国遣返外逃腐败犯罪人员,追缴被非法转移国外的资产提供了国际法依据。 入选理由: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有助于增强我们对于反腐的信心,进一步震慑和破灭国内贪官的外逃之梦,减少贪官外逃,开启我国追缉外逃贪官新的国际司法合作方式,使更多逍遥海外的贪官被国际刑警组织抓获并被遣送回国接受法律的严惩。 四、全国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 5月18日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开门大接访”活动,全国3000多个县(市、区)的公安局长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使一大批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一大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依法处理,一大批信访群众停访息诉,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入选理由:信访作为民众权利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都是令各级政府头痛的社会问题。“开门大接访”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一大创举,也是新时期我国信访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和成功实践。而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行,标志着我国信访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全国开展最大规模禁赌专项行动 自2004年末开始,全国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参与打击赌博专项行动的中央部委达17个。为配合这一行动,两高5月12日公布《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是否构成赌博罪的法律界定,强调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赌博犯罪要从重处罚。 入选理由:此次禁赌专项行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打击赌博的集中行动。值得肯定的是,两高的司法解释溶入了“从严治官”的精神,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赌博,并把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和通过赌博行贿行为,明确规定为贿赂犯罪,体现出刑事罪名衔接的科学性,将有助于狠刹当前日渐盛行的官员赌风。 六、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在中国召开 9月4日至10日,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于京、沪两地举行。大会通过22个专题的深入研讨,就人权、国际恐怖主义、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题分别形成决议,达成共识。 入选理由:本次大会反映了国际法律界对法治与建立国际和谐社会所达成的广泛共识。承办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不仅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一个贡献,也是中国积极开展对外交往的一次重要机会。世界法律大会在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的同时,也有利于中国更好更多地了解世界,促进中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七、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就个税法举行立法听证会 9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在北京举行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过程中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 入选理由:个税修订的立法民主实践表明,对于像个税这样与公众生活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活动,一个更加公开、公众化,直接面向社会、倾听民声的立法程序是必不可少的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是对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的一项重大探索,标志着我国民主立法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八、检察机关将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 2005年底前,检察机关将建成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受理查询。 入选理由:长期以来,无论是在刑罚的打击力度上还是在受重视程度上,行贿犯罪经常处于被遗忘的角落。建立“行贿人黑名单”,是制度化反腐的有益探索。在当前我们还没有找到一种有效的信用管理办法和建立一套公认的科学的信用体系的情况下,“黑名单”制度不失为社会倡导、鼓励和支持诚实守信行为的一个较好的选择。 九、物权法草案公开向全社会征集意见 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式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全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继1954年宪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之后,我国第12部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 入选理由:作为一部调整公私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物权法草案提请审议伊始就备受社会广泛关注。该法一旦通过,将成为理清我国社会财产权归属的一个里程碑。而更为重要的是,其立法准备工作与许多法律法规制定相比,突破了“小范围立法”的模式,使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立法,因而更具有立法的标本意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 十、违宪审查制度迈出重要一步 2005岁末,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完成了对《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修订,并通过了《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国务院等国家机关和其他单位及公民认为法规、司法解释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均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入选理由:这是我国建立违宪审查机制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已经启动了真正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它是我国宪政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尽管,这还仅仅是第一步;两个“审查工作程序”只是违宪审查的开始,还有很多重要的制度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完善。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违宪审查机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作为法治最核心的要点的宪法之治,离公民越来越近。 说明:新华网也参与“2005年十大法制新闻”、“2005年十大案件”、“2005年十大法制人物”推荐评选工作,特此说明。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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