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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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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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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法律顾问:对于法律事务较少,仅需律师提供专项及有针对性法律服务的企业和个人,根据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及客户的特别要求,指定一位专业对口律师作为其顾问。 ■ 坐班律师:对于规模较大,日常法律事务繁多复杂的企业,根据企业的需要,可派驻专业律师常驻企业,随时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 集团服务:对于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其一个核心公司名义与本所建立总法律顾问关系,本所根据企业的要求为整个集团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关联公司统一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全所配合:作为单个律师,面对目前法律事务日益复杂多样的趋势,其服务不可能是全能的。开野所能针对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委派相关的专业律师负责处理,保证法律服务质量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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