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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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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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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范围方式及收费 一、服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担任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 2、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行政案件代理人、刑事案件辩护人及代理人,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代理人。 3、参加调解、仲裁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文书。 二、服务方式 1、直接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范围内依法执业。但是考虑到效率与成本,当事人应尽量就近委托律师。或者远程委托律师后,再就近委托一律师进行配合。 2、委托律师进行案情分析出具案情分析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这种情况适合远程委托律师。当事人在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后,可以将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过来或制作成图片文件EMAIL过来,律师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法律策划,提出法律意见。 3、专项法律咨询 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后,就相关的法律问题通过电话、、EMAIL进行联系,取得法律帮助。 三、收费标准 根据《辽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临时)》的规定 (一)解答法律咨询 1、每半小时以内收费50元; 2、涉及商业财产关系100-500元/件。 (二)代写诉讼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100-2000元/件。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2000元/件; 2、起诉阶段2000-3000元/件; 3、一审、二审案件5000元/件; (四)代理民事(含商事、经济)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20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2000元; 1-10万元(含10万元) 5%一4%; 10-50万元(含50万元) 4%一3%;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3%一2%;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2%一1%;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一0.5%; 1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五)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六)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协商收费。 (七)担任法律顾问 顾问费每月1000-8000元,或对涉及的各类案件按照前述标准协商收费。 (八)、其它 1、(三)、(四)、(五)项收费标准,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妁案件,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规定的5倍。 2、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委托人承担,支付方式由协议约定。 3、风险代理的收费不受上述标准的限制。允许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对某些案件充分协商, 以协议确定具体的收费数额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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