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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事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规 则 则 规 四 川 智 力 律 师 事 务 所 SICHUAN Z&L LAW FIRM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川智代字[2004]第 号 甲 方:++++++++++++++公司 乙 方: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WWW WWW WWW WWW 一案,现委托乙方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下列各条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特别指派 XXX \ XX 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律师,负责处理本案的有关法律事务。 二、代理律师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遵照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时参加本案的法律活动,认真、负责的处理本案法律事务,积极有效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三、如果原代理律师因故不能或者暂时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当及时的另行指派胜任的律师担任代理律师,并督促代理律师积极、妥善的处理该案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四、甲方应当如实地向代理律师叙述案件情况,积极主动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协助乙方指定的代理律师处理该案的法律事务。如发现甲方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依约不予退还。 五、根据《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应当向乙方交纳律师费 $$$$$$$ 元。 乙方律师为本案调查取证、起诉、应诉、出庭及其他处理过程所支付的差旅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如下: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授权范围详见《授权委托书》。 八、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则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则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九、如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本案 止。 甲 方: 乙 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XXX分公司 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合 同 规 则 则 规 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 SICHUAN Z&L LAW FIRM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川智律顾字(2004)第 号 甲 方:++++++++++++++公司 乙 方: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当前经营、发展的需要,特聘请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并正式订立本合同。双方将予积极、严格的遵守执行。 一、乙方郑重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特别指派本所律师 XXX 、XXX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照本合同所确定的条款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三、对甲方在生产、经营和发展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乙方应当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提供法律服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 四、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审查、草拟或者代拟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合同、声明、法律通知、律师函等。 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的律师协助或者代为参与、办理谈判、调解、仲裁、诉讼以及执行等法律事务,应当另行办理委托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予以优惠收费。 六、顾问律师的工作时间,采取下列之 方式: (1)定期方式——顾问律师定期( )到甲方指的地点办公;定期方式完全包括不定期方式的内容。 (2)不定期方式——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顾问律师,获取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 七、甲方应当为顾问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相关的、必要的业务情况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八、根据甲方的要求,顾问律师需要出差时,交通、食宿和差旅津贴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顾问律师亦不得滥用该项权利,以实际需要为限。 九、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法律顾问费 元(大写: 圆)。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以内。 十、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便于工作安排,进而维护共同的利益,甲乙双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之内进行协商,订立后继的法律顾问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严重违反合同之约定,则乙方丧失收取法律顾问费的权利。如甲方无故不履行合同,严重违反合同之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等同于法律顾问费总额的赔偿。如双方互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四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XX年 X月 X日 XXXX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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