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过程中,张明律师始终将"以当事人为中心",以"法律预防"为目的的服务理念贯串始 终。张明律师认为,一个律师应该熟知规则,充分有效地运用规则,通过为避免规则碰撞事故的发生采取的最经济的成本措施和步骤,实现商业交易的平稳和安全性。能够在规则碰撞发生后,能正确判断对犯规责任承担的律师并不是商业社会中最优秀的律师。一个律师应该全面参与客户风险的防范,协助客户控制交易成本,为客户平衡可获取的最大利益空间,最大限度减少风险防范措施的负面影响。张明律师认为,一个律师不论以何种方式,何种身份,何种内容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当事人的利益应该永远是其维护和保障的核心。律师不是法律的注释者,也不是法律执行的裁判,律师是在有纷繁复杂的行为规则的商业社会中,为当事人利益追寻最佳途径的专业指导和助手。 张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从来就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判断问题,依据当事人的价值观提出建 议,鼓励当事人对可能产生实际法律后果和非法律后果的问题作出决定。张明律师特别理解和尊重每一个当事人的情感并承认这些情感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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