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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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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执业起先后辩护了20余起贩毒案件,最高达858克,无一例判处死刑。 1997代理闵行区某服装公司外贸服装加工承揽纠纷案件,服装公司经办人已先期承认质量存在问题,愿意赔偿,经发表代理意见后法院判决认为服装虽出口国外,但系国内合同,且已履行完毕,服装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998年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顾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肺三分之一切除)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998年南市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贩卖淫秽淫秽光盘(4683张)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998年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林某利用邪教诈骗200余万元案件,经辩护后法院认定利用邪教一节不成立,仅认定普通诈骗8万余元。 2000年代理崔某离婚案,查出男方财产400余万元。 2002年卢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沈某抢劫(二起)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2年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蔡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用工业用双氧水浸泡蹄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4年代理老年人黄某诉其女儿及浦东新区建设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件胜诉。 2004年代理报社记者诉报社劳动争议(记者使用假文凭,且3个月未上班,后被辞退)案件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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