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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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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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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园内受伤获赔60万元和解案 温州人王建华是浙江省某高校在校三年级学生,在学校举办的学生运动会中为班级足球队守门员。在一场足球比赛中与队员发生身体碰撞倒地受伤,经医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但却全身瘫痪,不能站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医院治疗后转康复医院进行康复煅炼。 王建华亲属认为王建华在校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一切责任在学校,要求学校赔偿100万元。学校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并倡议全校师生爱心损款数万元也已经支付给王建华亲属,学校已经尽到积极救助义务;另外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成年大学生在校参加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没有过错校方不承担责任。但是考虑王建华同学的实际情况校方愿意给予5万元之内的适当补助。对于学校的条件王建华亲属表示不能少于60万元,否则将王建华交给学校不管了。 此后,双方虽多次磋商,但由于校方及其律师坚称自己无责,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毫无进展。校方认为与王建华亲属购通交流困难(不讲道理),建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并声称法院判赔五百万都没意见。但王建成华亲属认为自己没的经济能力负担律师费和诉讼费,而学校则称只要你委托律师来与校方交涉,律师费诉讼费由校方承担。 经人介绍,王建华亲属找到律师事务所并聘请了张学辉律师代理此案。张律师遂与其前往学校,校方果然兑现承诺代王建华支付了律师费。张律师随即与学校的校长及分管副校长就案件的处理交换了意见,学校除了对王建华受伤瘫痪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外,仅愿意支付10万元补助,律师虽据理力争,终因双方差距太大,磋商没有结果。 此时王建华的同学均已学满毕业,而王建华却未能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书,且落得终身瘫痪,人生悲观到极点!张学辉律师要求王建华将其同学毕业证书提供给过来;当张律师拿到王建华同班同学毕业证书复印件时,立刻电话约校方商谈,并在次日赶到学校;经与二位校长二小时谈判终达成协议:此前所有医疗护理费等全部由校方承担,校方再一次性赔偿60万元,另赠送轮椅等残疾用具一套,并安排专车护送到温州家中。王建华及亲属表示可以接受。 在学校的校长接待室里,当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后,校方律师也很费解的自言自语:为什么不打官司呢?为什么不打官司呢?(那潜台词是:如果打官司学校是不用赔偿的)不知道是在问学校还是在问王建华。我说,你去问校长! 至此,这起僵持一年半时间、久拖不决的大学生在校受伤赔偿案,在张学辉律师的努力下,相对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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