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信息 |
|
|
|
|
|
业务范围 |
|
重庆资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范围 ★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一、房地产业务 (一)房地产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1、协助开发商拟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开发方案; 2、协助开发商在立项阶段草拟、修改有关的法律文件,顺利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协助开发商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土地划拨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4、协助开发商制定拆迁安置协议; 5、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有关的合作协议; 6、协助开发商拟定短期或长期信贷业务; 7、协助开发商恰谈开发项目的保险事宜。 (二)房地产项目用地的取得 以招投标方式受让土地使用权 1、协助开发商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2、协助开发商编制土地使用权招标法律文书; 3、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竞拍所需相关法律文书; 4、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土地转让申请,并领取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 5、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土地租赁申请,并领取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利用股权转让的办法实现项目转让。 1、协助转让当事人拟定可行性的出让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文书的草拟、修改工作; 2、协助受让当事人拟定可行性的转让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文书的草拟、修改工作; 3、协助制作、审查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三)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1、协助审查招标人的主体资格; 2、参加投标决策论证; 3、审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文字表达是否清楚; 4、协助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防止因重大偏离而导致投标失败; 5、协助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编写、密封及交送,避免因文件、资料及其送交程序瑕疵而导致投标工作失败; 6、指导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押金); 7、协助或代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问; 8、参加评标活动中的质疑环节(答辩会),保证投标方向的答复内容及方式合法有效避免因现在答复不规范而导致投标失利; 9、监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工作,必要时代理招标人向招标方提出意见或者异议,直至向有关部门(建委招标办公室)反映、投诉; 10、中标后,审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依法保障中标人的利益,同时保证该合同合法有效。 (四)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于履行 1、协助开发商确认施工企业的合法性以及调查其相应的施工能力; 2、协助建筑单位调查建设项目的合法性; 3、协助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建设方的资信调查,以及对工程相关条件进行必要的调查; 4、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招标文件; 5、协助建筑单位草拟、修改招标文件; 6、协助双方当事人审核建筑施工合同; 7、在合同履行中,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 (五)商品房销售 1、协助开发商拟定、审核准备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2、协助开发商确定工作流程文件:包括审核单、签约通知单、附件变更等手续; 3、协助开发商与客户谈判,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回答客户常见问题,协助对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4、协助开发商与客户签约、如确认客户身份,直到客户签字等; 5、协助开发商整理资料,如新补充协议的确认、检查确认合同内容; 6、协助开发商填写备案登记以及去房产局完成备案手续; 7、协助开发商制作移交清单;并将合同移交给相关部门; 8、协助开发商制定销售、租赁方案、选择代理商、广告商等; 9、协助业主办理楼宇预购、买卖及按揭登记手续; 10、协助业主审查购房过程中所需签订的合同; 11、协助银行办理贷款、按揭等相关法律事务; 12、协助业主办理过户手续,提供律师见证等; 13、二手房买卖、租赁、按揭等房地产二手市场业务。 (六)物业管理 1、协助房地产开发商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草拟、修改委托协议; 2、协助房地产开发商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草拟、修改前期无业管理服务协议; 3、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管理委员会草拟、修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业主管理机构,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 5、协助业主订立业主公约; 6、提供业主与开发商关于相邻权的预防和解决:不动产日照、通风、滴水、排水、噪音等相邻关系纠纷; 7、提供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全程的法律服务。 二、建筑工程 1、建筑工程项目评估与抉择、可行性分析、项目谈判、建筑环境项目申报有关招投标程序和总承包、分包法律策划; 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草拟和谈判; 3、建设施工和管理; 4、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控制及其索赔; 5、建筑工程造价所涉及的法律服务; 6、追究建筑师、规划师、机构设计师、监理工程师的专家责任; 7、建设工程结算。 ★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 一)服务理念 服务方针 “顾问单位并不仅仅是我们的客户” ——全身心融入顾问单位,成为企业的创业者; ——与顾问单位同呼吸、共命运,成为企业的合作发展伙伴; ——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成为企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服务目标 维护企业权益,预防法律风险,完善企业法制,提升企业形象,架构企业实现经营战略目标的法律桥梁。 服务重心 就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预警,增强企业领导和职员法律风险意识,协助企业领导人有效控制法律风险,完善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其在经营过程中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 服务方式 专人负责,团队保障,统一管理。 (二)服务内容 ★日常法律事务 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规范合同文本。 4、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6、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提出建议。 7、参与顾问单位的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8、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9、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要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10、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1、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2、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企业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3、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企业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14、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15、协助顾问单位处理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16、顾问单位的其他法律事务。 ★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 1、接受顾问单位的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节、和解。 2、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格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商标、专利的申请、注册、转让及版权登记、备案业务。 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登记、注册和报批手续。 7、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他筹资事宜的法律服务。 8、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手二手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涉及的法律事务。 10、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企业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清理债权债务。 11、代理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2、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 ★ 自然人业务 (一)婚姻继承 1、代为起草婚前财产协议; 2、代为起草夫妻、家庭财产协议; 3、代为起草离婚协议; 4、代理离婚诉讼; 5、代为起草遗嘱、遗嘱见证、执行; 6、代理遗产继承纠纷; 7、代理其他相关的婚姻继承业务。 (二)交通事故 1、提供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2、与交通事故认定机关联系,代为调查取证; 3、代为谈判、调节; 4、代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书; 5、代为提起、参加诉讼; 6、代理其他相关的交通事故纠纷。 (三)医疗纠纷 1、提供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2、代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书; 3、代为参加谈判、调解; 4、代为提起、参加医疗诉讼; 5、代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6、代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7、参加伤残等级鉴定; 8、代理其他相关医疗纠纷业务。 (四)房屋买卖、租赁、拆迁 1、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 2、对拟购买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3、审查、修改、补充购房认购书; 4、审查、修改、补充购房合同; 5、代理购房者与房产商(或者出售人)谈判、签订购房合同; 6、为购房合同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7、代办购房合同公证、登记备案手续; 8、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 9、代办房屋验收交接手续; 10、代办个人所得税抵扣手续; 11、代理各类购房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2、代理购房后各类装潢、物业管理及租赁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3、代理因房屋拆迁引发的各种纠纷的调解或诉讼; 14、代理其他相关的业务。 (五)产品责任 1、帮助消费者充分了解和正确行使在消费产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2、代理因产品责任所发生的纠纷,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3、代理其他相关产品责任业务。 (六)保险 1、代理投保人有关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健康、医疗及死亡等保险法律事务; 2、代理当事人的保险索赔,理赔事务; 3、参与相关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 4、代理其他相关保险业务。 (七)执行 代理各类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仲裁等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 (八)劳动争议 1、提供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咨询; 2、代为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 3、代为起草劳动争议诉讼的起诉状,上诉状等诉讼文书; 4、代理劳动者参加劳动仲裁; 5、代理劳动者参加各个阶段的劳动争议诉讼。 (九)私人法律顾问 1、为中外公民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私人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代理中外公民涉及财产权利的各种法律文书; 3、帮助国内外公民起草、审查各种法律文书,大力债权债务纠纷; 4、代理各类民事诉讼侵权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姓名、肖像、名誉、人身、财产等权益; 5、为中国公民海外投资、经商、求学、工作、移民等提供法律咨询、代办各种法律手续。 ★ 诉讼仲裁业务 ☆ 民事诉讼 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因离婚、继承、劳动、侵权、合同、担保、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劵及知识产权等事由引起的民事纠纷,代为进行民事诉讼,起草诉讼文书、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因公司股东投资、不正当竞争、保险、票据、招投标海事海商等引起死的商事纠纷,代为进行民事诉讼,起草诉讼文书、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 行政诉讼 接受当事人委托,就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起草诉讼文书、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因中外商标、专利注册申请、复审、异议引起的行政诉讼。 10、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提起国家赔偿。 ★ 商事仲裁 1、国际贸易、信用证、票据纠纷; 2、海事、海商争议; 3、银行贷款、担保纠纷; 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之间及对外纠纷; 5、商标、专利、域名、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争议; 6、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7、涉及证劵发行及交易的纠纷; 8、国内企业间商贸活动而引发的纠纷; 9、劳动纠纷; 10、涉及境内外不同司法管辖争议。 ★ 刑事辩护业务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 4、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调查; 6、参加法庭辩论; 7、休庭后工作。 (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五)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六)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七)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八)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九)监狱会见 ★ 劳动关系业务 (一)日常业务范围 1、起草和修改企业劳动合同和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 2、起草和修改企业集体合同 3、起草和修改企业的内部劳动规则,包括: -工资支付办法 -休息休假办法 -奖惩办法 -考核办法 -补充保险计划(企业年金计划) -期股计划 -企业商业秘密规定 -竞业限制规定 (二)特殊业务范围 1、处理企业兼并收购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和经济补偿问题; 2、处理国有大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职工过程中的人员安置、经济补偿问题; 3、处理企业减员计划和方案; 4、处理企业破产中的人员安置预案和经济补偿事宜; 5、参加企业和工会的集体谈判; 6、处理关于企业内部工会的设立、职能和工作程序等事务仲裁诉讼业务; 7、代理企业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8、代理企业参加劳动争议诉讼活动; 9、代理集团诉讼。 ★其他业务 (一)税务、行政审批与准入 1、提供税务咨询、合理避税及设计; 2、制定项目前期的税务计划; 3、代理解决税务纠纷; 4、协助获取政府审批和准入许可。 (二)环境保护咨询及法律意见 1、环境和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 2、环境保护的立项、签约和履行; 3、各类投资项目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见; 4、企业环境保护评价及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建议; 5、环境污染事故的索赔 (三)公用事业民营化 1、设计投资方案或结构; 2、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3、参与项目谈判; 4、出具咨询意见。 (四)娱乐法律服务 ★ 知识产权与高科技业务 (一)专利 1、专利保护策略的资咨询; 2、专利文献检索,专利监视和调查以及提供法律意见; 3、专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专利复审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 5、代理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和无效宣告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专利侵权纠纷的诉讼和行政查处; 7、专利权的维持、许可和转让; 8、专利年金代付和提醒业务; 9、其他与专利有关的业务。 10、根据客户的需求,我们还可以为其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内和国际专利保护战略。 (二)商标 1、商标保护策略的咨询; 2、商标查询,商标监视和调查以及提供法律意见; 3、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4、商标异议、复审及撤销注册不当的程序; 5、注册商标的续展和变跟等事项; 6、商标侵权纠纷的诉讼、行政查处和侵权打假; 7、商标权的许可和转让; 8、与商标或商号相关纠纷的谈判; 9、其他与商标有关的业务。 (三)著作权: 1、提供法律咨询和顾问; 2、计算机软件登记注册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3、著作权方面的诉讼和行政查处法; 4、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业务。 5、版权服务涉及版权注册以及在中国和世界范围内的版权保护咨询,包括对伯尔尼公约等国际条约的咨询以及有关的诉讼业务。 (四)其他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1、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登记申请 2、起草设计知识产权的合同; 3、提供商业秘密、装潢保护和其他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咨询、调查、行政程序及诉讼活动; 4、提供有关域名方面的法律咨询和域名登记; 5、提供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咨询; 6、提供药品行政保护的咨询; 7、办理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事务; 8、代理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的仲裁案件; 9、通过行政执法或司法途径实施其他知识产权保护; 10、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商业决策和公司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防范; 11、代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非诉事务。 12、我们还可以提供涉及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域名注册等领域的法律咨询和相关服务。 ★ 公司证劵业务 (一)公司、企业的组建和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组建和设立。主要着眼于设计、起草具有规范化、可操作性的公司企业的设立协议和章程,以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并为其申请登记或审批进行代理。 (二)公司、企业改制: 1、国有大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及其分离办社会职能所引起的公司化改制; 2、国有资产处置或转让、各种债转股(包括政策性与非政策性)所引起的公司、企业改制; 3、利用外资或民营资本并购或改组国有企业所引起的公司化改制; 4、各种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国有中小型企业); 5、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 6、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互转化时所引起的公司改制; 7、内资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外商投资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 8、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即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与上市的股份公司(如募集设立股份公司)互相转化所引起的公司改制。 (三)公司治理与并购: 1、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治理与并购、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并为其提供可支持性的法律意见; 2、目标公司选择及法律可行性论证; 3、收购整体方案及融资方案设计; 4、法律尽责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 5、政府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咨询、解释和沟通; 6、交易法律文件的起草和谈判; 7、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置安排; 8、税务方案合理化建议; 9、劳动力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安排; 10、管理层收购(MOB)、管理层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11、上市公司的收购。 (四)公司证劵法律事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规范化要求,帮助公司策划其股票与债券的发行和上市,并为其提供可支持性的法律意见书与律师工作报告等必备法律文件。 1、对国有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规进行改组,以及其生产经营性资产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协助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和海外公开发行或以私募的饭方式发行股票,并将该等股票在国内或海外的证劵交易市场上市交易; 3、协助各类企业在国内和海外债券(包括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及各种商业票据,并将该等债券和商业票据在国内或海外的证劵交易市场上市交易; 4、为股票、债务、基金的发行(增发、配股)、转化和期货交易等证劵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5、科技成果资产化、资产证劵化。 (五)公司、企业的破产、重组与清算 1、准备法律文件,包括重组协议、和解协议、破产申请、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协议、授权书及公司治理文件; 2、参加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债务重组或破产进行的谈判; 3、参加公司改制会议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 4、协助获取第三方的同意和弃权; 5、参加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 6、公司资产评估及税务事宜。 ★金融保险业务 (一)金融业务: 1、银行、证劵、保险金融机构的设立; 2、基金的设立、发行与上市; 3、银行贷款和结构性融资; 4、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5、票据和信用证; 6、飞机、船舶和大型通用设备租赁融资; 7、不良资产处置与债务重组; 8、个人融资; 9、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融资; 10、贸易融资; 11、各种金融交易的担保; 12、信托; 13、金融资产管理和债务重组; 14、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15、网上银行业务服务。 (二)保险法律服务 1、保险产品的设计与合规性审核 2、保险诉讼; 3、股份转让及获得批准; 4、监管咨询; 5、保险公司收购兼并; 6、保险衍生产品投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