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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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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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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公民个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二、担任国际国内投资、经济、技术、合资、合作、贸易、资产重组等方面的专项法律顾问,参加有关订立合同的协商谈判。
三、草拟和审查各类合同、章程、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代理参加有关经济、投资、贸易、金融、期货、证券、房地产涉外业务、税务、保险、知识产权、经济合同以及其他各种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的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
五、代办申请工商税务登记、公证、房产及其他财产的转让、继承、赠与等法律事务,办理律师见证业务。
六、办理企业股份制改造、国有与集体企业的改革、国有资产转让、产权交易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矿山资源矿权调查、办证事务。
七、受权代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律事务,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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