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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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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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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涉及:合同法律事务、 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保险理赔业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工伤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产权纠纷、农业承包纠纷的办理及其诉讼、非诉讼代理;办理贪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侵占资金、挪用资金、诈骗等类型的经济犯罪案件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类型的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等。 一、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与非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私营业主等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单项事务的法律顾问。 二、民事代理 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或参与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非诉讼处理。 三、刑事辩护或代理 接受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 接受各类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复议或诉讼。 五、仲裁 接受各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六、合同业务 接受委托,参加合同谈判,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代理仲裁或诉讼。 七、公司业务 为企业(公司)设立、变更、合并、改制、重组、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八、金融 起草、审查贷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九、建设工程 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代理。 十、房地产事物 接受委托,提供城市房屋拆迁、土地收回、土地纠纷代理法律服务;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按揭、工程发包、预售、销售、物业管理、招标拍卖等各个环节的中介、见证、代理等法律服务。 十一、环境保护 接受委托,为环保事务提供法律帮助,为环保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十二、劳动争议、工伤纠纷 接受委托,为劳动争议、工伤纠纷当事人代理仲裁和诉讼。 十三、医疗纠纷 接受委托,为医疗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十四、交通事故 接受委托,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十五、消费者权益 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十六、私人律师 接受公民个人、私人业主的聘请,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七、律师见证 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 十八、法律咨询、调查、代书 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法律事务的咨询或调查、各类法律文书的代书。 十九、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律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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