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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豪律师事务所是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拥有各种专业、各种层次的法律人才,可向客户提供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法律服务。
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名豪律师可接受政府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加入WTO的市场经济是全球一体化经济。法律顾问将为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全球一体化经济活动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重大法律信息、对经营管理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参加项目谈判、代理与争议方进行交涉、起草和审查合同等各种法律文件。
二、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也许您已经聘请或暂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但您即将实施的某一项目需要实现决策最优化,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需要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避免令人头疼的纠纷的发生,名豪律师可以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参与您的项目论证、谈判、草拟和审查全部法律文件等活动。
三、参加各种非诉讼事项的代理和运作
律师不等于打官司,律师能为您打赢官司不等于您就能达到预期目的和实现最佳效益。为了您即将实施的某一项目在庞杂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运行自如,实现决策最优化,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名豪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从可行性论证到具体事项的运作,从防范风险到解决纷争的全过程法律服务,以避免官司缠身,或在官司出现时能争取主动。名豪律师可以代理的非诉讼事项非常广泛,从公司、企业的设立、并购、转让,到企业破产、清算、重组,从贷款担保、直接和间接融资,到资产处置、保险理赔,从房地产项目的规划立项、土地出让、拆迁补偿、融资联建、招标承包,到项目转让、物业销售,从专利、商标的申请、转让到实施许可,从企业资信调查、商务谈判,跨国投资并购,到国际租赁、贷款、招投标、反倾销、技术转让、劳务输出等等。
四、代理国内、国际民事、商务案件的仲裁和诉讼
名豪律师可以作为您的一般代理人或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商务案件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活动,参加境内仲裁机构受理的民事、商务案件的仲裁活动,以及代理境内各种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代理境外仲裁机构和境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在境内的承认和执行。也可以以非律师身份代理参加境外仲裁和诉讼活动,以及境内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在境外的承认和执行。
五、参加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
名豪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立即介入案件,会见犯罪嫌疑人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可以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可以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六、代理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我国已逐步进入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当您面临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时,名豪律师可以代理您参加听证程序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当然,如果您是行政机关,您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法作出的,名豪律师也可以代理您参加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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