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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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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民用房屋工程(住宅、工业厂房工程)、公共事业工程(大型输配电工程、码头工程)以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经验。 2、具有为大型房地产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主要有:上海张江新望企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南电力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申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等。 3、具有为大型施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主要有: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海外事业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中铁建工集团上海分公司、扬州市建筑工程公司等。 4、具有为大型房地产开发、厂房工程、办公楼工程从立项开始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法律服务以及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主要有:协和公寓项目、邵万生新建厂房工程、信息产业部二十三研究所新建办公楼工程以及香港兴业集团、建工集团(新加坡)公司、香港嘉利集团、台湾寰宇集团等。 5、具有房产开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的经验,承办案件近百件。 6、具有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合作或提供中国法律咨询的经验,如英国梅森律师事务所、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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