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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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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律师办案范围:
一、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
接受国内外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构等的委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面、及时的法律服务。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主要有:
1、为聘请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法律解决方案;
2、代理聘请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3、帮助聘请单位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4、接受委托,代理聘请方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并负责监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
5、帮助聘请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等;
6、帮助聘请单位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7、接受聘请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8、聘请方需要的其它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9、接受委托向债务单位发律师函
二、债务追讨
本律师在处理债务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具有化优势和实战经验。以化调查取证为基础,凭借法律以及行政、经济等手段,创造了很多成功的收债案例;以其高效、高智的代理服务赢得越来越多的信任。(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务案件本律师不予受理)。
三、劳务关系
1.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
2.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仲裁与诉讼;
4.劳动争议纠纷谈判和调处;参加企业和工会的集体合同谈判;
5.建立、修改和审查劳动合同;企业员工手册;企业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合同;劳动管理制度;企业用工、薪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提供发布的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7.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8.企业劳动合同、劳动制度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提供解决方案;
9.工资单、工资表的制定;辞退通知的设计;
10..日常劳动法律事务咨询,解答人力资源治理方面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企业准确处理劳资关系;
四、婚姻继承法律事务
所有婚姻、家庭纠纷,包括以下:
1.婚约财产纠纷
2.离婚纠纷
3.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
5.婚姻无效纠纷
6.撤销婚姻纠纷
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8.婚姻自主权纠纷
9.抚养、扶养关系纠纷
10.抚育费纠纷
11.扶养费纠纷
五、公司业务
1.公司的产权交易、企业资产的转让、公司股权的转让;
2.公司运作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
3.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和其他纠纷
六、刑事诉讼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
4、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调查;
6、参加法庭辩论;
7、休庭后工作。
●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为受害人及其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受害人的民事权益的同时,对侵害人的刑事处理提出法律意见。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六、其他业务
除上述各项业务外,还从事:
●经济、民事合同及行为的见证;
●起草、出具各类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章程、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
●其他各类民事、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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