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黄页首页
| 登录黄页 | 修改登录资料 | 帮助 

 广东金剑时空律师事务所

 首页 | 最新动态 | 业务范围 | 服务方式 | 成功案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论著 | 联系方法 | 照片相册 | 律师团队 | 留言簿
公告信息
广东金剑时空律师事务所位于中山市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地带——兴中道兴中大厦五楼全层,拥有上千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本所现有执业律师18人,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单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以“诚信基石、实力先锋”为理念,在民事、经济以及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领域及公司法律事务、金融、建筑、房地产等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具备雄厚的办案实力。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五楼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881116  
传真:0760-8302387 
 
留言簿--我要留言
留言:
    晚上11时30分左右,我驾驶摩托车无故撞上了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至我重伤。
该车停在桥脚30米内,属禁停区。该车车主则去睡觉,至明天早上才知出了事故。
我被交警认定为违反《交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但我并无喝酒,交警也产不能证明我酒精度超标,我也并无服药,也并没有疲劳驾驶。
我观点认为是由于车主把车停在桥脚影响,且车辆庞大而宽,没有任何危险警告。车主更加不负责任地把车辆放在潜在危险极高的地方,而去呼呼大睡。
后接《交通事故认定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车主承担次要责任。
我重伤,且医药费高,现已是借钱过活。但车主只是他的车辆花了一些。
我想问能否上诉,争取多一些利益,补偿?
留言时间:2005-9-10 17:04:33
  回复:
      这位朋友,你好!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一证据,如你认为与事实不符,可收集相关证据,否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事实! 
如还有问题请电:13631116833咨询!
  回复时间:2005-9-15 23:27:02
--------------------------------------------------------------------------------

 本页仅显示最新10条留言及回复--我要留言



法律图书馆 | 律师黄页 | 增加律师资料 | 修改律师资料 | 登录帮助

Copyright © 1999-2020 法律图书馆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