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4月,齐鲁所荣获省直“文明单位”称号。 ★ 2004年4月,齐鲁所荣获“优秀妇女维权岗”称号。 ★ 2001—2004年,连续四年荣获山东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论文“组织奖”,每年均有我所律师荣获一、二等奖 。 ★ 2002年,被山东省科委授予“优秀咨询企业”称号。 ★ 1997年,原司法部部长、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为本所题词“为国为民,仗义执言”。 ★ 1996年,被山东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法律服务行业“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 ★ 2005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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