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
>>纯文字版
卫生部关于制发豆芽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212号
北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制发豆芽菜是否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请示》(京卫疾控字[2004]1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豆芽的制发属于种植生产过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调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此复。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
--
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