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第27号
《关于废止30件政府规章和8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
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废止30件政府规章和8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
的设定,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30件
政府规章和8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30件政府规章目录 (略)
2.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80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