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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号
《关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决定》 已于2004年6
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
收费,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4项行政许可收费,现予公布,自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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