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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4]1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和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文明办、团省委起草了《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将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省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三月一日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省文化厅 省工商局 省公安厅 省信息产业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政府法制办 省文明办 团省委
         (2004年2月20日)


  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我省各地和有关部门坚持从严审批、从严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有所好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管理不严,执法不力,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屡禁不止,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按照国家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严厉查处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
  (一)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并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化行政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电信管理机构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文化行政部门要督促网吧业主查验进入该场所人员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每次检查或处罚要在其许可证上记载);对在规定营业时间即每天8:00—24:00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保证计算机远程文化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在线运行。加强对网吧超时经营的监控,对超时经营的网吧,文化行政部门要依照《条例》从严予以查处。对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或安全出口的,公安机关依照《条例》从严予以查处并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要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活动,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活动等的管理力度。对未经文化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照《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活动。督促网吧切实落实信息安全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加强对从事网吧系统维护公司和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网吧从业人员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对使用系统还原程序及硬件不作日志记录的要依法查处。对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运行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国家和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并进行。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为2004年2月至8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9日至3月5日)。3月5日前成立四川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各市、州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安排部署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信息产业、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04〕19号精神和本实施方案予以落实。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5日至8月1日)。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核心在于坚决贯彻执行《条例》,确保执法到位。各级文化、工商、公安、信息产业、教育等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以全面贯彻《条例》为重点,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此间,省级有关部门将对市(州)、县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通报。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四川省第八届“三优一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的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评分依据。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全国和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省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限期解决问题并予以通报。
  自专项整治之日起,各地要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各级文化、工商、公安、信息产业、教育、财政以及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文化、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行政部门要对大专院校校园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依照《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行为的执法力度。
  电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监管,加大对为网吧违法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措施,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必须以本校师生为对象,不得对外开放,不得承包、转租他人经营。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须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文明网吧”活动。
  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对黑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要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实行群防群治,不留死角。各地文化、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举报奖励办法。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要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
  认真探索、总结网吧管理的经验,从有利于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出发,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要加快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实施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利用远程计算机监控体系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管。凡不实施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坚决按照《条例》规定予以查处。要通过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追究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地区或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违规审批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要撤销其审批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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