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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农民服务热线工作规程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4〕52号

2004年5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农民服务热线工作规程》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农民服务热线工作规程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三农”搞好服务,千方百计解决农民在种植、养殖等方面的问题,并为广大农民提供科技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市政府将在市农业局设立开通太原农民服务热线。为确保服务热线良好运转,制定本规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情系百姓、服务三农”为宗旨,使热线真正办成政府和群众的连心线、服务线、信息线,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太原农业率先发展作出贡献。
二、服务内容
(一)农业科技服务;
(二)农产品供求信息;
(三)农产品价格信息;
(四)农村政策咨询;
(五)种植、养殖疑难问题;
(六)水利、林业、农机、乡镇民营企业、气象等相关问题咨询。
三、组织体系
农民服务热线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太原农民服务热线办公室,与太原农业信息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共同构成热线服务一级平台。市直和县(市、区)农口各单位及相关单位为二级平台,其所属各单位为三级、四级平台。热线服务办公室根据受理的信息,确定服务责任单位,逐级交办落实。 四、热线职能
(一)受理交办。受理农民群众有关服务内容的来电咨询、批评建议,并及时向有关服务责任单位交办,按规定期限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
(二)考核建档。对受理事项的服务质量、办理结果进行登记,建立服务责任单位考核档案,定期排出位次,年终列入市委市政府考核内容。
(三)信息整合。对受理事项的有关信息进行汇总、筛选,并将有价值的信息通过《太原农经信息》等形式刊登发布,为领导决策和涉农工作提供信息资源。
五、工作流程
(一)受理:24小时为农民提供热线服务;
(二)分理:根据受理的信息,确定服务单位;
(三)办理:对受理的问题或事项由值班员当即解答办理;
(四)交办:对需要交办服务责任单位的及时交办并限时办理;
(五)反馈: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热线办公室;
(六)回访:热线办公室向需回访的来电群众进行回访;
(七)督办:对未及时处理回复事项进行督办;
(八)整理:定期汇报工作,向有关单位及新闻媒体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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