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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发〔2004〕15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八日



石家庄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和《河北省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方案》(冀政[2003]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财税和外贸体制改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二)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是着眼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积极措施。1985年以来,我国实行了出口退税政策,对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欠退税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不仅给国家财政金融运行带来隐患,而且损害我国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其深层次原因是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不符合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则,出口退税调控机制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因此,必须改革现行体制,建立出口退税新机制。

(三)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深化改革、增加出口,促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外贸代理制发展,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效益,也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出口贸易、加强退税管理的积极性。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我市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精神,继续积极促进外贸出口增长。对超基数出口退税本着与增值税分享比例相一致的原则,由市、县(区)共同负担。改革的具体内容:

(一)结构性降低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调整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为准。

(二)出口退税增量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负担。以省分配我市2003年实退税指标数为基数,从2004年1月1日起,以辖区内企业出口退税实现数计算,比基数增加的部分,按增值税分享比例负担。中央负担75%,省负担10%,市与县(区)负担的15%,按照市对下增值税分享比例由市、县(区)共同负担。

(三)各县(市)、区2003年出口退税基数的核定。以省分配我市2003年出口退税总基数为分配总额,按各县(市)、区2000年至2003年四年出口应退税累计额占全市同期应退税总额的比重计算分配(2000年至2002年应退税为市国税局报表统计数,2003年应退税按2002年应退税加2003年1-8月份出口贸易增长率测算)。地方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部分,中央给予补助,中央补助基数,按核定的2003年各县(市)、区出口退税基数和现行增值税分享比例分配。

(四)欠退企业税款和中央退还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等,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和现行财政体制合理分配。其中: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收入部分,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按核定的各县(市)、区免抵未调库数额和现行增值税分享比例进行分配;对截至2003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欠退款及欠退贴息资金,市按省核定指标和分配贴息资金如数下达。

(五)推进外贸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联系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外贸出口体制改革方案,加快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外贸代理制改革步伐,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效益和出口商品竞争力。

三、做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多措并举,大力促进外贸出口。一是继续采取多方面措施,大力支持外贸出口,特别是鼓励地产品出口,以促进社会就业和拉动经济增长。二是根据国家出口退税率调整情况和我市外贸出口产品现状,着力优化和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整体效益。三是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及外贸出口代理制的发展,尽快将现行的收购出口改为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代理制,走多抵免、少退税的路子,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出口成本,提升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四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推进外贸企业改制和重组,挖掘潜力。

(二)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服务效率。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将出口退税所需资金足额列入预算,并确保退税及时到位,不发生新欠。企业和税务、海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退税进度。二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财政支持外贸出口的有关政策统一到保障出口退税政策落实上来。从2004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现行对外贸出口的财政补贴等其他奖励性政策。

(三)加快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步伐,提高整个经济的出口竞争力,保持并不断增强出口对我市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拉动力。

(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会同税务部门探索共同加强出口退税监管的新形式、新办法,切实加强出口退税资金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各级商务(外经贸)和发展与改革(发展计划)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出口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进外贸体制改革,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增强出口竞争力,确保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五)加强上下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对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中和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及时报告上级对口部门。

(六)搞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这次改革,各有关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做好舆论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让企业及时掌握政策内容、吃透改革精神,理解和支持改革,及时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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