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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合肥市农村特大洪涝灾害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所拟的《合肥市农村特大洪涝灾害及风雹灾害救灾工作预案》,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合肥市农村特大洪涝灾害及风雹灾害救灾工作预案
(市民政局 二○○三年十月)
  我市位于江淮分水岭地区属亚热带与温带的过渡带,特定的地形和气候决定了我市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为增强我市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各灾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的合力作用,建立健全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救灾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03〕40号)和省生救办《转发民政部关于制定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生救字〔200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的制定基于以下几项原则:1、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2、部门分工和综合协调相结合的原则;3、宏观要求和客观实际相结合的原则;4、全面预防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二)预案适用范围。根据我市1991年以来的基本灾情,本预案仅适用于农村特大洪涝灾和风雹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反应的组织机构
  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市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机构为市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其他重大灾害,由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指挥部具体负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由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贸委、市农委、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畜牧水产局、市粮食局、市供电局、市电信分公司、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气象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市外事侨务办、市供销合作社、省农行营业部、省农发行营业部、人保合肥分公司、合肥军分区司令部作训科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组成人员分别由市民政局、水务局、气象局及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同志参加。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3、按规定程序,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4、及时收集灾情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认真评估,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6、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灾害具体情况,生产救灾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具体工作组包括: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纪检督查、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每组2-3人。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抗灾综合协调工作。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按规定程序核查、报告、发布灾情;检查灾区各项救灾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进行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接收、使用、管理捐赠款、物;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的救济工作,安排好灾民的基本生活。
  水务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发展计划委员会: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电力、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局:负责财政救灾经费预算,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经费的下拨,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负责灾减资金的管理。
  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在救灾工作方面履行职责情况;受理涉及救灾方面的群众举报并调查处理与此相关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检查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局负责监督、检查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
  交通局:负责修复中断的国道、省道、县道,指导修复中断的乡、村道路;协调救助打捞,维护内河交通安全。
  建委:负责灾区工程建设的管理,协调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计规范,协调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灾后异地重建用地事宜。
  农委: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及协助核查灾情。
  地税局:负责灾区有关地方税费的减免工作。
  工商局:负责灾区的市场管理工作,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受灾群众从工从商,同时加强灾后市场监管。
  物价局:保持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基本稳定,严格监管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建材等价格,坚决打击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畜牧水产局:负责灾区畜禽、水产养殖业的灾害损失评估、统计上报;实施对动物疫情的测报和紧急处置;指导和扶持灾民实施“以养补种”工程。
  林业局:负责灾区林业灾害损失评估、统计和上报,指导和扶持灾民实施“以林补农”工程。
  省农发行营业部:按上级行信贷政策规定负责向灾区提供救灾粮食资金。
  省农行营业部: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上级行的规定向灾区提供信贷支持。
  人保合肥分公司:负责协调灾区投保群众办理有关理赔事宜。
  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扩散、蔓延。
  教育局:负责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电信分公司:负责灾区电话线路的恢复和维护。
  供电局:负责恢复、维护灾区正常供电。
  气象局:负责天气天气预测、预报和发布。
  统计局:负责提供灾区有关统计数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查灾、核灾工作;认真做好灾情对经济影响的分析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救灾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可靠性;负责审查捐赠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可靠性。
  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救灾、捐赠车辆的安全通行。
  粮食局:负责政府救灾粮和社会捐赠粮的调拨、供应以及市、县储备粮的开仓借粮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教育、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供销合作社、商务局:分别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灾民生活救助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
  市直工委:负责协调、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的捐助工作。
  团市委:负责组织和发动全市青年志愿者队伍通过各种方式支援灾区。
  外事侨务办:负责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捐赠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合肥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及协调驻肥部队、武警官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气象、国土资源、水务部门平时要做好灾害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工作,并在特殊时段(主要是汛期和风雹灾多发时期)密切关注与灾害相关的各种因素的发展情况,并分别负责就天气形势、地质状况及主要河流、水库、堤坝的水位等信息及时发出预警,科学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重大灾害预警信息须在12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和市政府办公信息网络报送市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查后,由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通过媒体和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灾害相关区域内的当地政府,组织紧急疏散和转移。
  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县级政府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救灾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民政、农业、水务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害发展变化情况随时报告,同时,要确保在24小时内灾区群众得到基本生活救助。待灾情稳定后要及时报告全面灾情,主要内容应有: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灾害造成的影响,当地采取的措施以及灾区在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突发性大灾可在报告直接上级部门的同时越级上报。
  四、预案启动的条件和方式
  (一)预案启动条件:根据不同种类灾害的特点,凡一次性洪涝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可启动预案:1、有5000亩以上的圩口破圩;2、有小(一)型以上水库溃破3、农作物绝收面积30万亩以上;4、倒塌房屋3000间(主房)以上;5、因灾死亡5人以上;6、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以上的。凡一次性风雹灾(含龙卷风)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1、倒塌房屋3000间(主房)以上;2、因灾死亡5人以上;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市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受灾的县级政府预案也同时启动。
  (二)预案启动方式:当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达到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时,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向市长汇报,由市长在市救灾领导小组会议上宣布市救灾工作预案启动命令,随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开始紧急运转,迅速投入各项救灾工作。
  五、救灾资源的准备
  开展救灾工作可动用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及辅助资源等三个方面:
  (一)人力资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和群众组成。紧急、重大灾害由合肥军分区组织民兵及协调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灾区出现人员伤亡和疫情时,由市卫生局和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并实施疫情控制措施。必要时,可由团市委组织全市青年志愿者队伍参加灾害紧急救助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二)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信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由市水务、交通、通信、无线电管理、建委、经贸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主要以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为目的,围绕灾民衣、食、住、医四个方面进行贮备和筹集,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建材、饮用水、药品及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主要由市民政、粮食、卫生、经贸、商务等部门负责筹集和储备。为切实做好灾民生活救助物资的储备工作,市民政部门要尽快建立救灾减灾中心,具备救灾应急物资和经常性社会捐助物资的储备、存放和管理等多种功能,为我市灾民紧急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坚实基础;市财政部门要设立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储备金按我市上年财政收入的千分之一比例列入预算进行专户管理,当年核销不作结转累计市救灾工作预案启动时可以迅速启用该项资金,用于紧急采购救灾帐篷、橡皮舟、救生圈及衣被、应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救助物资,确保灾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紧急救助。市粮食部门负责救灾粮食的调运和管理,确保灾害期间市场供应。市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医疗器械、药品和疫情处理物资的储备工作,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三)辅助资源。包括为确保救灾应急反应过程中各项环节顺利进行所必须的,在通信、运输、动力、安全等方面提供的保障。由市通信、交通、经贸、公安等部门负责准备和规划。
  六、救灾应急反应和行动
  救灾应急反应和行动是救灾预案的具体实施。救灾应急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灾情的搜集、评估和报告
  灾害发生后,县(区)、乡(镇)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现场检查、统计灾情,并逐级汇总上报。灾情稳定后由市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织民政、农业、统计、水务、建委、教育、卫生、林业、畜牧水产、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专家深入灾区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并就灾情数据统一口径上报。要加强新技术装备建设,必要时可借助雷达和遥感卫星等手段对灾情进行科学监控和评估。在灾情信息的报送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救灾通信网络的作用,县到市、市到省级的灾情报送必须通过救灾专用通信网络,同时辅之以电话、传真和电台等其他方式,要确保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人员搜索和救援
  当发生大面积严重的洪水和风雹灾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必须将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一方面要及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进行搜索,必要时可协调驻肥部队开展紧急抢救,同时组织各级卫生系统的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另一方面要由基层村、组或居委会干部加强宣传自我防护知识,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进行有效的自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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