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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3年2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5月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市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需要,现决定废止。本市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分级审批与管理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已另行制定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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