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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


  (2003年12月13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成西部经济强省的奋斗目标,省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四大以来,我们及时跟进党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重大理论进展,认真贯彻中央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先后制定实施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纲要》和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两个《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同时也存在着经济结构不合理、市场发育不健全、国企改革相对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和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其重要原因是经济体制不完善,诸多体制性因素制约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陕西作为地处西部的经济欠发达省份,改革步伐与东部相比有较大差距,又面临经济全球化和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环境,面对全国各地加快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逼人形势,我们要实现建成西部经济强省的奋斗目标,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推进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性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2)我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我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在积极稳妥的前提下,抓紧时机,加快步伐,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协调关中、陕南、陕北的区域发展,完善加快“一线两带”建设的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普遍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为本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地方经济立法;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3)我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关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三步走”的战略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4)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加快调整我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实行优胜劣汰。在发展大公司、大企业的同时,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5)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废除政策性歧视。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领域,一律对非公有制企业开放。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旅游和对外资开放的金融、保险、电信等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税收、投融资、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政府在安排使用国债资金和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等方面,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规模扩张、结构优化和升级。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包括国防工业的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投资我省特色产业和教育、文化等现代服务业。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机制。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与监管。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信用担保机构,加快建设市场中介服务组织。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管理机制。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6)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我省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在内的各类财产权益的保护制度。严肃查处侵犯各类企业和投资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积极探索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流动的方式和途径。在西安建立辐射西部、服务全国的产权交易中心。

  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

   (7)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近期组建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行为,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和支出的管理办法。建立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严格实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被授权公司必须规范运作,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有效行使经营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的监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积极实施国有企业产权重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重组。推出一批具有规模优势、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包括一些地方的银行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类企业,面向国内外寻求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引资扩股、招募新股和对方控股等方式实施产权重组。推出一批国有困难企业,通过整体出售、分割转让、拆分重组、承债兼并,在国有企业间无偿划转、零资产出售、申请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按国家规定依法关闭注销等形式,放手让社会资本参与产权并购置换,盘活有效资产。进一步拓宽转让国有资产经营权的领域,包括转让高等级公路、电厂、市政设施等特许经营权。

  (9)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依据《公司法》规定,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真正落实到位,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同市场化选择企业经营者的机制相结合,创新用人机制,培育企业家队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条件的企业推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年薪制、期权制、管理要素入股等分配形式,构建报酬与风险相对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四、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  

   (10)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明确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11)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果业、畜牧业和特色种植业等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快专业化、基地化、标准化。培育名牌产品,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

  (12)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主要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推广和示范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逐步退出经营性领域。一般性技术推广依托乡镇科技推广机构,发展技术推广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实体。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技示范场、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发挥杨凌农业科技和人才优势,加快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健全储备粮食管理体系,确保粮食安全。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集中产区专业性批发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农村供销合作社要改变传统经营方式,实行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培育农产品代理商、中间批发商组织,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整合财政支农资源,集中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态保护与建设、青年农民培训教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各级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加大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农户小额扶贫信贷担保基金,完善扶贫开发机制。

  (13)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减人、减事、减支”为重点,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率。采取措施化解乡村债务。形成“规范税费,公开透明,民主监督,责任追究”的农民负担监督机制。

   五、统筹区域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4)促进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协调发展。以“一线两带”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关中高新技术、陕北能源化工、陕南现代中药材和渭北绿色苹果四大基地建设步伐,形成关中、陕北、陕南各展其长、协调发展的区域格局。突破行政区域限制,统筹规划矿产、水、土地、生物等资源开发利用和交通、供水、防洪等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扩大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支持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扩展中心城市功能。

  (15)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工业强县。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是发展县域经济的最基本的条件。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决定》,大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坚持城乡统筹,进行科学规划,推动县域产业整合和企业重组。发展县域工业,要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重要力量,把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工业、为大企业配套工业作为主攻方向。立足资源禀赋,依据市场需求,扩大招商引资,培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关中地区的县(市)要以“一线两带”建设为依托,实行跨越式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

  (16)加快小城镇建设。抓好县城和重点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对城镇具有商业和经营价值的土地、设施等资源要素实行资本化运作,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以多种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集中政府部门用于小城镇建设的资金,每年重点扶持建设若干个小城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限制农民在城镇居住的户籍规定,促进农民平稳有序向城镇转移。打破行政分割,搞好产业衔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完善县域经济的服务体系。

  (17)大规模组织劳务输出。按照大规模进军东部、下力气开拓西部和海外、进一步巩固本省的思路,建立健全劳务输出服务与管理体系,扩展劳务输出的领域和空间。充分发挥我省科技教育优势,重视依靠民间培训力量,整合教育资源,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政策与不合理收费,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工资发放。

   六、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8)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引进和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大型连锁企业,改造与完善大宗生产资料的交易,促进商品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加快建设以大中城市批发市场为核心、区域市场和产地市场为支撑的新型商品集散、交易与物流配送体系。把西安建成网络齐全、功能完备、交易灵活、高效有序的现代化商贸中心,增强对全省乃至西部地区的辐射作用。

  (19)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及其他要素市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支持和帮助企业到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直接融资。积极拓展债券市场,完善和规范发行程序,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保险新产品,拓展财产、人身保险和再保险市场。加快发展劳动力、人才、技术市场。规范土地交易市场,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自律性组织。

  (20)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按照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文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使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制定相关地方法规,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规范社会基本信用信息的采集、开放、传播和使用程序,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开放信用服务市场,支持重要行业和协会建立公共信用数据库、征信所,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供信用服务。

  (21)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性。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建立与完善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市场运行监测调控体系。加强对重要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及信息发布,维护消费者权益。 

     七、完善财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  

   (22)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按照事权与财权对等的原则,合理划分省、市、县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责任,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市对县财政体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财政支持。在省、市两级全面推行部门预算,逐步向县级部门扩展。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制度,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凡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扩大省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范围,逐步向市县推进。改进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体系。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预算编制、执行制衡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对各类政府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政府预算和执行情况的审查和监督。

  (23)稳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出台的税制改革政策和赋予地方的税政管理权,适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地方税收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的专业化、信息化的税收征管体系。简化办税手续,严格征收管理,强化税务稽查,完善征、管、查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为企业改革发展和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24)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更多股份制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来陕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国家把我省列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试点省。对地方金融企业,逐步实行股份制改造,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其重组改造,使其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在加强监管和保持资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的地方金融企业。引导有实力的企业组建股份制金融租赁公司。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在条件成熟的县,组建农业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县一级农村信用社法人社,在此基础上,组建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八、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25)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理顺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确保各类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依法管理涉外经济活动,强化服务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的自由、便利程度。

  (26)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环境。继续把改善投资环境作为“生命线”工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改善交通、通讯、能源、环保、环卫条件,强化商务、政务、信用、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城市服务体系。改善政府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建立行政承诺兑现制、投诉回复时限制、执法联合督察制。形成对外开放环境的评价体系和监控机制。坚决查处破坏对外开放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

  (27)建立利用外资的有效机制。抓住国际国内生产要素优化重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积极引进资本、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力争把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陕西,重点改造和整体提升我省装备制造业。重视“以商引商”,加强与在陕投资的跨国公司和其他外资企业的联系。重视吸引在东部落户的跨国公司到陕西再投资。建立健全高质量的招商项目库。强化企业招商引资的主体作用,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和水平。

  (28)建设开放型经济增长带。关中地区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统一协调机制,全面提高经济的外向度,吸引国内外资本和技术向“一线两带”聚集,力争形成国内新的外资密集、内外结合、带动力强的经济增长带。国家级开发区、示范区要在大规模吸纳、聚集国外资金和技术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高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水平。

  (29)增强参与国际国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企业到境外投资、承包工程与输出劳务。拓宽出口渠道,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扩大机械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办好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加大与东部地区经济技术合作的力度,密切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联系。充分利用西部的市场空间,吸引省外各种类型的企业以投资办厂、参股控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到我省发展。

   九、改革就业和分配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30)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倡弹性就业和灵活就业,拓宽就业和再就业门路。搞好国有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建立城乡一体、区域联通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劳动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就业与失业统计,建立失业预警机制。重视解决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

  (31)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积极制定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法规、政策和办法。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支持企业充分运用劳动力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和政府确定的工资指导线及最低工资标准,自主决定工资制度和水平。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依据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地方职务岗位津贴制度。加快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形成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规范职务消费,选择试点,逐步推开。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制定住房、医疗和交通、通讯货币化补偿办法。

  (32)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完善个人缴费记录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积极探索解决困难人群医疗保险办法,推进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逐步健全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大征缴覆盖面,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完善低保制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对特困群体分类施保。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十、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33)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人才制度改革。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建设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遵循各类人才成长的规律,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择优选用、待遇合理,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机制。充分发挥全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优势,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地开展人才培训,重点培养一批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建立健全促进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机制。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开发现有人才资源,积极引进急需的金融、外贸、职业经理等方面的人才。

  (3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陕战略,加快建立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进一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加快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星火密集区建设。继续鼓励和支持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之间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进一步推进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化转制和公益研究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技要素在军民之间的双向流动和转移。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促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协调发展。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利工作。

  (35)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按照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推进教育创新,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扎实做好“普九”攻坚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提高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巩固和完善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完善政府和社会资助贫困生制度。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发展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民办高中教育和民办学前教育,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36)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内部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改革投入方式和分配方式,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整合文化资源,推动规模经营,真正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集团。切实加强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重点的基层文化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各个层面的文化阵地网络。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法制建设。深化体育改革,推进管办分离,扶持体育社团发展。健全竞技体育体制,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增强全民体质。

  (37)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紧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疾病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引导和鼓励企业医院、专科医院和部分综合医院进行股份制和企业化改革,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高度重视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改善乡村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中医现代化建设步伐。搞好环境卫生建设,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健全卫生监管体系,保证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

      十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38)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切实把政府管理经济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用规范的政府行为促进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行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完善政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9)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精筒政府机构编制,整合部门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完善公务员的录用、任免、调动和辞职辞退等管理办法。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各种预警、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挥城乡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40)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只审批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保、安全等许可手续。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化程序,简化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完善项目咨询论证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合理划分各级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责权,逐步理顺省、市、县在人事、财税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

  (41)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按照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的要求,及时制定与国家经济立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适时修订已有的法规、规章。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加快宝鸡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适时在全省推开。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提高政府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

   十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42)加强党对各项改革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担负起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各项改革平稳顺利地推进。要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市场运行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觉运用市场机制的能力,不断增强驾驭市场的本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和造就大批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工作有序进行。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实现宏观经济改革和微观经济改革相协调,经济领域改革和社会领域改革相协调,城市改革和农村改革相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相协调。

  (43)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从严治党,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抓好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警示训诫防线,把反腐败关口前移。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44)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有效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抓好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培育和塑造新世纪陕西人的新形象。

  (45)切实转变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每一项改革措施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陆续出台的相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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