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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穗府办〔2003〕34号




印发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推进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省、市的部署,制定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是:

  1.实现市本级政府的政务公开。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载体,实现政务信息集中发布,方便公众查询了解,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通过重点推进市本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对全市区、县级市以上政权机关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制度发挥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

  2.建立先进完善的市政府门户网站。使该网站的有效信息量显著加大,信息咨询方便快捷,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形成一个以"中国广州政府"为主网站,以各部门网站为子网站,主网站与子网站之间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共同代表市政府在互联网上形象的综合网站群。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具体任务是:

  1.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2.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向公众提供丰富的政府信息和"一站式"的政府服务。

  二、公开内容和栏目设置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公开栏目,以公开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该栏目的整体风格要求美观庄重,充分体现政府形象,内容要有合法性、权威性、准确性、丰富性和时效性。按照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的规范化要求,重点公开市本级政府的事权、财权和人事权。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具体包括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文件、政务新闻、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财政管理、人事工作、办事指南、申请公开、政府信箱等。政务公开栏目以外的其他栏目由市信息中心研究设置。

  三、运作方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合力开展。成立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联络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法制办、监察局、计委、建委、财政局、人事局、统计局等9个单位组成,负责协调解决推进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联络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审核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具体工作由新闻信息处承担)。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规划、设计、督促、监控,并负责软件开发、技术支持、日常维护。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提供(具体分工见附表)。其中,应由市政府办公厅提供的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从掌握的政府信息和各政务信息网络单位报送的信息中筛选出宜公开的内容,及时提供给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提供的内容,由各部门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提供的功能,自行将信息加载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市信息中心统一发布上网,以保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办事指南中表格下载、网上受理、查询等网上办事功能,由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上设置,市政府门户网站高效链接。申请公开栏目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受理,按内容转请相关单位负责公开。负责公开的单位要按《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的公开程序和时限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答复申请公开的公众,抄送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部分群众普遍关心、适宜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按正常公开程序在申请公开栏目或其它栏目公开。政府信箱由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受理,按有关规定分级归口转有关区(县级市)政府和部门办理,负责办理的单位应将办理情况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答复来信人,抄送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

  四、内容把关

  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并提供给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的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把关。各部门提供的内容,由各部门负责把关。政府信息上网,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和信息上网的有关规定,制订和严格执行上网内容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上网。

  五、时间进度

  (一)7月10日前,各部门按附表所列内容将准备提供给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内容详细目录送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审核。

  (二)7月20日前,市信息中心设计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网页,各部门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提供的功能,将公开内容加载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三)7月30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各部门提供的政务公开内容,与本厅统一组织提供的内容一起,送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四)8月10日前,市信息中心组织内容加载上网,整合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相关内容,做好政务公开栏目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8月15日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开通。

  附件: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及工作分工表





附件

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和工作分工表

栏目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运作方式
政府领导 介绍市政府正、副市长,秘书长简历和分工。 市政府办公厅 由市政府办公厅提供,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政府机构 介绍市政府直属部门的职责、内设机构(包括处室名称、职责、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由各部门提供,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政府文件 登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普发性的可以向公众公开的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 由市政府办公厅提供,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政务新闻 登载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等政务新闻;有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出台的情况;对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市政府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由市政府办公厅提供,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由各部门提供,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登载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全市社会经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城市规划总图、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道路规划等内容)。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由各部门提供,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重点项目 我市正在建设和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及其进展情况。 市计委、市建委等有关部门 由有关部门提供,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财政管理 登载财政预算报告;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等。 市财政局、市计委 由市财政局、市计委提供,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人事工作 登载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公务员录用情况;评先表彰情况。 市人事局 由市人事局提供,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
办事指南 市政府直属各部门所有对外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基本内容包括:办事内容,承办单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费处罚标准及依据,办事时限和服务承诺,以及表格下载,网上咨询、呈送、批复、结果查询等。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由各部门提供,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网上办事的功能,由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上设置,门户网站高效链接。
申请公开 接受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府办公厅 由市政府办公厅受理,按内容转请相关单位答复和公开。
政府信箱 接受群众网上信访(意见、建议、投诉等)。 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 由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受理,分级归口转请有关区(县级市)和部门办理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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