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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文件
湘办发电[2003]24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市县又出现了教育乱收费现象。有的地方政府不顾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乱开收费口子,向学生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随读代征;有的部门向学生搭车收费收税,强卖省定教学书目以外的书刊、资料、学具和音像制品;有的学校违反规定乱办校、乱办班,群众对此意见很大。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4月6日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认为,教育乱收费问题不解决,势必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社会的稳定。为此,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加强领导。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每个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关社会的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第一项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省、市、县三级要共同治理与规范,在2004年年底前从源头上解决好教育乱收费问题。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3年4月—6月,主要是刹风整治,遏制教育乱收费;第二阶段,2003年7月——12月,主要是加强教育收费监督,巩固整治成果;第三阶段,2004年,主要是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由党委、政府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教育部门牵头主抓,物价、财政、减负、宣传。督查等部门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立即作出部署和安排,并设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该办公室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迅速组织、协调、指导、督办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大中专院校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到5月底,要就学校收费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的。全面的自查自纠。一直查到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把问题查清。主要查市州及以下各级政府、部门自行出台的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数额;部门搭车收费收税,包括强卖省定教学书目以外的书刊、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学校乱办校、乱办班、乱收费、乱集资,以及所收经费的使用情况;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资金落实情况;学杂费使用情况等问题。凡是2003年1月以来政府及部门和学校违规乱收的经费,一律无条件清退给学生。自查自纠结束后,下级党委、政府都要向上级党委、政府写出由一把手签发的自查自纠报告,并报上级纠风办备案。此后,再出现教育乱收费问题,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在今年5月下旬,要组织纪检机关和教育。物价、财政、督查、宣传、减负等部门,成立督查组,由领导同志带队,深入到县。乡、学校进行督促检查,了解真实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现场处理问题。为确保督促检查的实效,对在督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督查组要责成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限期整改。省委、省政府将组织若干督查组赴各市州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
四、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省、市、县纠风办和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对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都要依法作出处理,对构成违纪的案件,要依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查处,对其中典型的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对曝光案件,必须经本级纠风办批准;各级纠风办要从严审批把关。为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省委、省政府重申和提出如下纪律:①严禁各级政府及部门巧立名目出台收费文件,乱开收费口子,向学生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②严禁部门和单位向学校搭车收费收税,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阅、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刊、资料、学具及音像制品;③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违规乱办校、乱办班,从中乱收费;④严禁学校自立项目向学生乱收费。违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五、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物价、教育、财政、减负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要稳定中小学现有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对名校办民校,重点高中办实验班所应具备的条件、收费及管理等,应制定具体规定,初中、小学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等,高中招收择校生要坚决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原则。在治理期间,要做到“四个停止”:①停止一切有关学校新增收费项目的审批;②停止名校办民校。高中办实验班的审批;③停止已经出台的一切乱收费文件的执行;④停止除中央规定以外的中小学教育达标升级活动。
六、狠抓源头治理。各级政府及教育、物价、财政、纠风等部门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总结和探索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要随着可用财力的增长,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教师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学校正常公用经费的开支,从源头上堵死乱收费。要大力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风建设,整肃校风校纪,发扬艰苦奋斗传统,坚决制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行为,净化教学环境。要加快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步伐,精简编外教职人员,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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