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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文件
湘政办明电[2003]4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近日,国务院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对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把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当前的重大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市州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市州长具体抓。省政府成立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甘霖同志牵头,并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姜儒振同志作为召集人,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专门研究协调防治中的重大问题。省卫生厅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家望同志牵头,负责指导全省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开展防治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全省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抓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报送,及时救治病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的流行和扩散;卫生检疫部门要加强国际口岸现场值班,口岸通道现场通风消毒和现场巡视工作,重点加强对来自非典型肺炎高发地区人员,以及飞机、船舶、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对载有病人或可疑病人的交通工具实施消毒等卫生处理,并实行严格的报告制度;铁路、民航、交通部门要落实预防消毒措施,重点抓好交通枢纽城市、旅游区车站、候机楼、码头、港口和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消毒,并设立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站,负责及时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学校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好对学校教学、生活场所和设施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饮水、饮食的管理,利用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疾病预防知识的教育,特别注意外籍教师、专家、留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和预防消毒,按照非典型肺炎防治消毒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省外事部门要加强对在湘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有关非典型肺炎的信息咨询,通报疫情,讲解预防知识,介绍定点医院,并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财政部门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提供有力的经费保证。爱卫部门要积极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健康知识,有针对性地解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家庭环境卫生问题;公安部门要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传播谣言,恶意炒作要严肃查处;新闻部门要加强统一管理,严肃宣传纪律,注重报道方式,尊重科学,实事求是,适时适度地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报道和宣传。
三、加强预防控制,落实防治工作措施
一是抓好疫情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旅游区、春耕期间返湘人员等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治与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级政府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疾病控制机构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卫生部门要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非典病人(包括疑似病例),要以最快的方式按疫情报告程序上报。要实事求是报告疫情,绝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二是建立定点医院,及时抢救病人。各地要高度重视对非典型肺炎病人的救治工作,设立定点医院,实行业务院长负责制,成立抢救治疗专家组,设立专门的隔离病房,培训医务人员。对发现的疑似病人,实行就地就近迅速隔离治疗。接诊病人,实行首诊医院和首诊医师负责制,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推诿或拒收病人。
三是实行严格的病人转诊制度。对于确实不具备抢救治疗条件的医院,需要病人转院的,应经过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由市州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急救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将病人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急救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门医务人员、司机、急救车辆负责病人的转运工作,并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严禁病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转院。
四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急救。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成立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专家组,负责疫情的现场调查、核定和确诊。各级疾控机构要成立卫生防疫机动队,切实加强对可疑或疑似病人发生的重点地方、重点人群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五是加强对进出疫区公派人员的健康检测,严格要求进出疫区公派人员到市州以上疾控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四、加大政府投入,保证防治工作开展
各级政府要从这次疫情发生的教训中,举一反三,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加强对公共卫生的领导和投入,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增加防治经费投入。一是要增加防病工作经费,确保组织、监测、控制、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经费需要;二是要加强防病治病机构建设,添置必要的检验检测和抢救治疗设备,改善房屋设施条件,完善公共卫生组织指挥体系,完善疾病监测、信息网络和实验室鉴别诊断网络,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组织网络;三是要安排一定的医疗救助经费,用于抢救治疗非典型肺炎贫困患者。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全力做好防治工作
我省人口众多,人口流动频繁。各级政府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疫情监测,强化隔离措施。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旅游区、广东打工返湘人员等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治与监测工作,特别是要对已发生病人县市、乡镇的可疑病人和密切接触人员全面跟踪调查。各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及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社区群众、村民的身体健康状况,遇有发热病人或其他可疑、疑似病人,要及时就医,及时上报,及时排查。切实做到无一疑者漏查、无一患者漏治,确保疫情不发生、不扩散、不蔓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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