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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大学园区设立审批的紧急通知

市政发〔2003〕2号 2003年1月24日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市部分高校扩招后急需扩建校区,对此,市政府各部门及 各有关区县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但从去年以来,由于规划管理不严,个别区县未按基本建设 审批程序,引进设立各类大学园区,造成我市大学园区的无序建设。这种状况如不加以规范, 不仅影响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也不利于大学园区的建设。为保证大学园区健康有序的发展, 各区县拟建的大学园区,必须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后方可实施。对未按程序设立的大学园 区,需重新按规定程序报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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