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卫法监发[2003]214号
卫生部关于发布皮肤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对皮肤粘膜消毒剂的安全性监管,经论证,现对皮肤、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规定如下:
一、 皮肤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浓度(W/V):
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为4.50%
2,4,4’- 三氯-2’-羟基二苯醚为2.00%
苯扎溴铵或苯扎氯铵为0.50%
戊二醛为0.10%
二、 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浓度(W/V):
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为0.50%
2,4,4’- 三氯-2’-羟基二苯醚为0.35%
苯扎溴铵或苯扎氯铵为0.20%
戊二醛为0.1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八月一日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