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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的实施意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5月22日)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市场诚信机制,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打假联合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打假联合行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不发生因监管不力而出现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明显提高,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地条钢、黑心棉、土锅炉等假冒伪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打假治劣、规范市场的联合行动机制基本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企业发展和市场发展的法制环境明显改善。

  (三)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购物、消费环境感到基本满意。

  二、工作步骤

  此次打假联合行动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3年6月1日——7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打假联合行动进行周密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3年8月1日——12月31日)。各地、各部门按照既定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整顿和规范一批重点市场,打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惩处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制售假大案要案。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4年1月1日——9月30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以“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为主题,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建立和完善企业和市场的自律机制,形成打假治劣、规范市场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打假成果。

  (四)自查验收阶段(2004年10月1日——12月31日)。在地方、部门、企业和市场自查的基础上,由各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专班,并邀请人大代表对各地、各部门和重点市场打假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大造声势。一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二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作为工作重点紧抓不放,纳入“四五”普法规划,通过多种形式、多条渠道扩大宣传效果。三是加大对制假售假单位、个人以及暴力对抗“打假”执法事件的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建立打假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各地打假办、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工商局、卫生局、药监局、农业局、质监局要建立打假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并实行年终考核,奖惩兑现。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以罚代法、罚过放行、参与地方保护、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打假责任制以及执法“两制”的要求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开展专项打假行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站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一些集贸市场拒绝执法部门进入监管的问题,废除为执法打假设置障碍的各项制度规定,对假冒伪劣屡禁不止,而又不认真整改的市场,要坚决予以关闭。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油品质量、计量的监管力度,在集贸市场设立公平秤,对24类重点商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查处“土炼油”窝点,防止其死灰复燃。二是要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管,开展“3C”认证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开展食品、啤酒、饮料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假冒变质食品和采用非食品原料、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开展汽车、农用车、摩托车及配件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拼组装汽车、农用运输车和生产、销售劣质零配件的违法行为。五是开展电力、通讯、用水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六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斗争,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七是将“卷烟打假年”活动推向深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烟草市场秩序,使违法“三烟”得到有效遏制。八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打假活动,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九是加强棉花、絮用纤维制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黑心棉”以及用“黑心棉”加工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十是开展建材产品的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打击生产“地条钢”、用“地条钢”轧制钢材的违法行为以及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劣质建材的违法行为。

  (四)严肃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对那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厉制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制假售假窝点,一律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没收假冒伪劣商品和制假设备、工具、原辅材料、包装物,彻底摧毁其制假售假能力。对制假售假大案,要做到案情没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五)标本兼治,建立打假治劣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质量计量监督服务站及企业(经营户)质量和不良行为档案,形成企业(经营户)自律与政府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假冒伪劣防范机制。二是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药品、烟草制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电器等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方可生产和销售,对于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流通。三是构筑“五道防线”,严把原材料进厂关、产品出厂关、流通关、仓储关和销售关,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使用环节。四是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计量信得过”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四是在一些重点市场设立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负责打假治劣、规范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五是积极发展质量、计量、认证、检验咨询等中介组织,为执法打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六是设立襄樊质量网站。建立企业质量信誉评价体系,定期公布产(商)品质量抽查结果,设立产(商)品质量和不良行为“红黑榜”,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监督作用。

  (六)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打假联合行动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打假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假办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组织协调各专业执法机构,加强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监管。市工商局要加大打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及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烟草、卫生、农业、药监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公安部门要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及时立案,严厉查处,对拒绝、阻碍执法打假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公安、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或直接参与,以利有效获取犯罪证据,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交流。执法主体机关做出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要及时向其他相关执法部门通报,以便联动和配合;凡案件涉及本部门的,要予以积极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上级部门要进行督办检查,必要时组织专门力量直接查处,确保打假联合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附件:重点打假工作安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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