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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3〕26号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省、市政府就信息工作尤其是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使全市信息报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领导同志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报送紧急、重大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各种矛盾交织,不稳定因素增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很重。特别是一些紧急、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危害性极大。此类信息的及时、真实上报,有利于上级领导迅速掌握情况,正确做出决策,及时解决问题。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建立健全紧急、重大信息报告制度。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堵塞交通要道以及突发群体性事件等紧急、重大事件一旦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在向同级领导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电话:3511493、3511949、3511681转8423,传真:3511434)。县(市)区和开发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市直部门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并及时续报事态的进展情况,以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连续性。紧急、重大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的,要实行签收制度。

  三、严格实行紧急、重大信息报送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时时关注紧急、重大信息,并对向上级报送紧急、重大信息负总责。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信息的情况,对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对迟报、漏报、瞒报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深刻检讨、取消评先表彰资格等,对因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由监察部门给予单位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政纪处分。

  四、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把值班和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值班和信息工作,除按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外,还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要建立值班工作制度和规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随时畅通,不得以传达室、总机代替值班室。要加强信息队伍和网络建设,选派政治敏锐性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的人员充实到信息和值班工作岗位,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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