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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市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党办[2003]57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党委,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党委: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市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2003年7月21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市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党办[2003]1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会议报道
1、全市重大党务、政务会议,如市党代会、市委全委(扩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府全体会议、政协全体委员会等,根据大会新闻报道方案,市属各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和时段进行及时、准确、充分的报道。会议文件及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人名单,按报道方案规定和要求予以刊播。
2、除上述会议外的其他重要会议,如: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协常委会、全市县级干部大会等涉及全局、有重要影响的会议,可以公开报道的,由各办公厅安排。其文字稿不超过6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除主持会议或阐述中心议题的领导外,不刊播出席会议的其他领导名单。
3、有市级领导参加的专业或行业性会议,需要报道的,由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安排,市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单位采访,一般只发简讯。市属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由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宣传部通知新闻单位。会议刊播的版面、时段可由新闻单位视新闻价值自主决定。
4、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一年一度的全市代表大会,可由市属新闻媒体报道。其它会议,新闻媒介可根据会议性质和新闻价值自主决定是否报道。
5、市委、市政府召开或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召开的全市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报道的同时可刊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各区(县)及市属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表彰会,不作报道,不发表彰名单。
二、市领导活动的报道
1、市级主要领导(市委书记、副书记、市人大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考察工作、调查研究,由各办公厅安排,宣传部通知媒体进行报道。其他市级领导的相关活动,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由各办公厅统一安排,宣传部通知新闻媒体采访。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2分钟。
2、市领导出席全市性的重要活动,新闻报道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版面、时段由媒体视新闻价值自主决定。参加所主管部门组织的重要活动和业务会议,一般不予报道,确需报道的发简讯。
3、市领导出席部门和基层、企业举办的颁奖、剪彩、奠基、首发、首映等仪式,或参观、接见、照相、联欢、探望、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观看演出等活动,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由各办公厅安排,新闻媒体发简讯。
4、市领导到重大、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或协调处理问题,由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视情况统一安排报道。
5、市级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报告,原则上不发全文。如需发表,由各办公厅安排,媒体改发新闻稿。其它领导同志讲话和报告不发专稿。
6、市领导参加各类纪念日和主题日活动,一般只发消息。确需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的,由各办公厅统一安排。报道的形式原则上应与中央、自治区媒体对应,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3分钟。
7、市级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外事活动,由市外办会同各办公厅统一安排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其文字稿不超过5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多位市领导会见同一个或同一批外宾,只发一条综合消息。
8、市领导出国、出疆、出市的出访活动不带记者。因特殊情况需要的,由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安排。
三、改进新闻报道的采编播发
1、除我市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市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唯一标准,不应完全依照领导职务排序安排报纸版面和广播电视时段。晚报和电台、电视台的会议新闻不要过于集中。电视在报道会议讲话时,要配与讲话内容有关的背景画面,避免枯燥感。记者要转变作风,深入采访,改进会议报道方式,突出报道有新闻价值的内容。
2、报道市领导的活动,要努力提高质量,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多报道为基层、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内容,减少单纯行踪性报道,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3、无论是会议报道还是领导活动报道,都要努力提高报道时效。无论是自审稿件还是送审稿件,都要尽量缩短审稿时间,保证及时报道。新闻单位要在确保事实准确、导向正确的前提下,加大自主报道的力度。
4、对外报道和新闻网站的报道,要充分考虑外地和海外受众及网络的特点,增强针对性、可读性、时效性。
5、市属新闻媒体报道我市会议和领导活动,不应在报道规格上简单同中央、自治区进行比照,要在新闻报道方面注意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多反映我市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多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健康有益的新闻信息。


200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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