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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7月4日夜里起,我市部分地区遭遇了突发性的暴雨和特大暴雨袭击,滁河流域、秦淮河流域水位猛涨,六合、浦口、江宁的部分地区和城区发生了严重内涝。面对突如其来的严峻汛情,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指示精神,周密部署,严防死守,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到目前为止,我市的防汛抗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主要江、河、湖和水库的水位还比较高,遭受突发性暴雨、台风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同时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和灾后恢复生产的任务也很重。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抗御各种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领导对当前的防汛形势要有正确的估价,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思想上不能麻痹,工作上不能松懈。要继续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防汛指挥系统要按照预案要求,到岗到位。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薄弱地段的看守,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和处置险情。对已经发现的所有险工险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险,确保消险到位、不留后患。要进一步细化预案,落实措施,做好防范突发性暴雨、台风袭击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高度重视退水期的防汛安全,坚持科学指导,坚决防止退水期破圩事故的发生。

二、妥善安排好受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由于突发性暴雨袭击,我市部分地区发生严重内涝,一些群众的房屋受淹,破损、倒塌,生产、生活发生很大困难。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受灾地区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抓住有限的生产季节,迅速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降低灾害损失,做到农业损失多种经营补,季节损失全年补,田内损失田外补,确保农民收入目标的实现。各级农林、农资等部门要组织好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的调运和供应,满足生产需要。各级都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一线,帮助和指导受灾地区群众通过加强管理、补种、改种和重新放养等方法尽快恢复生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保证他们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房住,有病能及时治疗,学生不失学。对倒塌或受损严重的群众房屋,要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纳入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统一规划,加快实施,确保受灾群众在今年入冬前住进新房。农经、财政等部门要尽快做好受灾群众农业税灾歉减免等调查测算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税费减、免、缓政策,切实减轻受灾农户负担,使他们休养生息,发展生产。

三、切实做好灾后的各项防疫工作

随着高温酷暑的来临,被水淹过的地区容易发生疫病。各地要高度重视灾后的防疫工作,要把洪涝灾害之后无大疫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来抓,抓紧部署,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要切实搞好死亡牲畜的无害化处理,定期进行环境和饮用水源消毒,保证群众用水卫生。要高度重视动物疫病和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密切注意周边地区的疫情动态,加强对动物疫病的防范与控制。各级卫生防疫、农林等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受淹地区,进行巡回医疗、检查,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的人畜疫情发生。

四、继续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进一步部署落实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工作措施。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靠前指挥,加强督查,落实责任。要增强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抗洪与排涝、防汛与防旱、眼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要严格制度,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安排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用于受灾地区的抗灾救济工作。要充分考虑到下一步可能出现的旱情,加强水源调度。要高度重视这次洪涝灾害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灾后水毁工程修复和水利建设的计划与规划,完善水利设施,进一步提高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与此同时,要统筹兼顾,抓好经济发展和其他各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目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各项工作有序的进行。

以上通知,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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