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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核准公布福建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3〕8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福建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与福建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合并,合并后公司名称为福建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部74号令第十九条、79号令第十八条规定,经我厅审查,现核定合并后的福建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兼有工程招标代理暂定资格。同时收回福建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暂定资格资质证书,公司的原有人员、业绩由合并后的福建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继。



                         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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