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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高法发(2002)13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现将《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告省法院。
此件请送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一份。
二OO二年四月十七日



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方案

根据今年3月中下旬中央召开的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严打整治工作汇报会精神,结合我省法院工作的实际,制定全省法院今年深入推进严打整治工作方案。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强领导,采取更大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严打斗争,确保实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严打整治斗争的目标和要求。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的指导思想
经过去年4月份以来的严打整治,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当前,我省的严打整治斗争已进入攻坚突破的关键阶段。下一阶段全省法院的严打整治斗争,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五项目标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个方面新的突破和进步的要求,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依法及时审判各类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我省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为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的工作目标
中央提出,通过开展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实现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做到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明显下降;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司法保障工作有较大改善。这五项目标是严打整治工作的行动准则,也是检验严打整治工作成效的标准。
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的严打整治工作要在10个方面有新的突破和进步:(1)党委、政府真正把严打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党政一把手真正担负起抓严打整治的总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督导,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治安工作的人、财、物投入明显加大,司法保障机制有较大改善;(3)破案、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劳教等执法力度有明显加强,完成工作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4)在如实立案的前提下,刑事发案上升幅度有明显回落,并力争杀人、涉枪、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发案减少;(5)影响治安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双抢”、盗抢机动车、“六合彩”赌博、涉毒、黑恶势力犯罪案得到有效控制;(6)重点地区、部位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影响当地治安秩序的深层次问题得到较好解决;(7)发动群众深入、充分,城乡群防群治形成网络,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8)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机动车管理以及娱乐服务、废旧物品交易、维修、金银首饰加工等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相关规章制度更加健全;(9)通过社情民意调查,群众对社会治安好转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安全感明显增强;(10)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政法、综治的基层基础建设有明显加强。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的目标和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对严打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强化打击力度,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突出抓好重大案件和经济犯罪系列案件的审判,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经济秩序。

三、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的工作重点
(一)强化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打黑除恶和深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要求,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按照刑法294条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准确定罪量刑。要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后台”和“保护伞”。要把“打黑除恶”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起来,依法惩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行为。要充分运用财产刑,没收犯罪分子非法聚敛的财产,彻底摧毁犯罪分子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二)强化打击涉枪、涉爆、杀人、抢劫、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力度。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惩犯罪集团和犯罪团伙中的首犯、主犯,罪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三)强化打击“双抢”、盗抢机动车辆等多发性犯罪的力度。要以省政法几家会签的文件为指导,加强对抢劫、抢夺犯罪案件的审判,依法严惩“飞车抢夺”犯罪分子。
(四)强化打击毒品犯罪和“六合彩”赌博犯罪的力度。密切配合禁毒专项斗争,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组织大规模的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对“六合彩”赌博案件,要抓紧审理,做到起诉一件审判一件;“六合彩”赌博犯罪案件较多的地区,要组织召开打击“六合彩”赌博犯罪的专项宣判大会。
(五)强化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要按照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从事反动、淫秽非法出版活动的犯罪;走私犯罪;危害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偷税、抗税、骗税犯罪;骗汇犯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生产经营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等六类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从严惩处犯罪分子。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粤东地区法院和有关法院,要继续做好807骗税系列案件的审判收尾工作,加强对815走私系列案件的审理,确保快审快结。
(六)要抓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等犯罪案件,以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审判工作为依托,不断拓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继续做好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感化、挽救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解决民间纠纷、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消除治安隐患。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公开审判、公开宣判制度,利用典型案件,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具体组织实施
(一)配合春夏攻势,开展集中宣判活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春夏攻势,集中打击多发性犯罪和毒品犯罪。省法院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在4月上、中旬组织开展打击以“双抢”犯罪、盗抢机动车辆犯罪为主的集中宣判活动;在6月下旬组织开展打击以毒品犯罪为主的集中宣判活动,掀起打击多发性犯罪和毒品犯罪的高潮。各级法院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宣判活动声势大、效果好。
(二)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各级法院要结合本地区严打整治斗争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双抢”犯罪、盗抢机动车辆犯罪、毒品犯罪、“六合彩”赌博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走私犯罪、骗税犯罪等专项斗争,集中审理一批案件,适时召开专项宣判大会,开展法制宣传,扩大严打的社会效果。
(三)要狠抓清理积案,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当前,我省部分法院刑事案件存案问题突出,部分案件已超过了法定审限。省法院要求,从现在开始,各级法院要组织开展清理未结案件活动,摸清未结案件底数,分清缓急,落实任务到人,限期审结。尤其是对超审限半年以上的案件,务必在上半年清理完毕,其他超审限案件在年内清理完毕。
(四)加强工作检查和指导。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严打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严打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认真研究解决。要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探索,努力提高审判业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严打整治斗争的需要。
(五)做好总结和表彰工作。要注意总结严打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指导和促进工作的开展。在明年1月上旬以前,各级法院要对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进行总结。各中级法院要向省法院上报总结材料。同时,注意发现严打整治斗争中的先进典型。省法院届时将对全省法院严打整治斗争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也要对本市法院系统和本系统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法院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党组要把严打整治工作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第一把手亲自抓。各级法院的严打整治领导小组,要继续发挥好领导和协调作用。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把工作抓落实。
(二)加强刑事审判力量。根据目前刑事案件多、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刑事审判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充实刑事审判力量,确保刑事审判干部队伍有足够的数量和较高的素质。各中级法院在调整刑事审判机构职能时,要与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相衔接,以适应工作需要。
(三)加强物质保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对严打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加大对严打整治审判工作财和物的投入,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办案经费不足、物质装备落后等困难。要关心在第一线工作的刑事审判干警,按照规定发放加班费和办案津贴,为干警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严打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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