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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决定
(2002年3月3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二十条。
二、删去第二十一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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