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的决定
(2002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2年3月30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公布)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提交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决定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五条。
二、第十五条之后各条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2年4月30日起施行。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