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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德州市市级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德州市市级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市建委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
1.市政、供水、燃气、供热工程施工企业四级资质
2.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以上)
3.城市雕塑施工企业资质(三级以上)
二、市外经贸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
1.因公经贸团出国(境)
2.外商、港澳台驻我市的代表机构
3.经济援助项目的审核、申报
三、市计委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
1.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
2.重大产业化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
(二)变更行政审批事项1项
1.农副产品加工及涉农经营性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
四、市旅游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
1.旅游涉外业务定点审批
五、市国土资源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
1.布设四等以上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设计方案
2.建立相对的平面坐标系统
3.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
4.占用基本农田种果树、挖鱼塘
5.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资质认证注册
6.县级审批建设用地
(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项
1.临时使用土地
2.土地复垦
六、市林业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
1.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野生动物准运证
2.林木迹地采伐更新验收合格证
(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项
1.国有林地(宜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
七、市畜牧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
1.牧草、草坪、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准
八、市农机办
(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项
1.核发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九、市水产办
(一)变更行政审批事项1项
1.《苗种生产许可证》由审批改为核准
十、市经委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
1.市级中型企业类型划分
(二)变更行政审批事项4项
1.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利用外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
2.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合理用能专题由审批改为备案
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限额以下)由审批改为核准
4.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或者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容量在35t/h以下)由审批改为核准
十一、市物价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
1.旅游参观点收费
2.盈利性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
十二、市公安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经营、储存)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批
十三、市城管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
1.穿越道路架设管线
2.在城市排水河道上修建坝和桥涵备案
3.环卫设施的建设、拆迁
十四、市房管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
1.公房出售
2.商品房预售登记发证
3.廉租住房
4.在省工商局申请注册的中央驻德单位、省直部门和名称冠以“山东”、“齐鲁”字样的物业企业资质审核
5.冠以“山东”、“齐鲁”名称的房地产中介活动初审
6.商品房销售
十五、市卫生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项
1.工矿企业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核
3.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卫生许可
4.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登记
5.县市区医疗机构备案
十六、市教育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
1.成人中专招生计划
2.职业中专招生计划
十七、市民族宗教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项
1.宗教房地产拆迁
2.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分登记
3.宗教用品等的流通
4.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认定、解除
5.宗教房地产确认权
十八、市国税局
(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二)变更行政审批事项1项
,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由审核改为审批
十九、市统计局
(一)变更行政审批事项2项
1.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
2.全市统计资料的审批、管理由核准改为备案
二十、市交通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3项
1.中外合资、合作道路运输企业
2.营业性驾驶员上岗证工作岗位变更
3.省内旅游客运标志牌审批
4.货物运输运单审批
5.货车营运标志牌审批
6.省内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批
7.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批
8.省际旅游客运标志牌审批
9.营业性农用车车辆技术状况卡
10.集装箱运输停歇业
11.营运拖拉机车辆技术年审
12.营运拖拉机车辆技术春检
13.营运农用车辆技术春检
(2)变更行政审批事项2项
1.水路运输经营者停业、歇业由审批改为备案
2.道路运输经营者停业、歇业由审批改为备案
二十一、市劳动保障局
(一)变更行政审批事项3项
1.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由审批改为核准
2.举办就业培训班由审批改为核准
3.集体合同审查由审批改为备案
二十二、市司法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和年检注册
2.申报公证员资格
3.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资格
二十三、市药监局
(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
1.Ⅰ类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生产的定点审批
2.Ⅱ、Ⅲ类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生产的定点审批
3.新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立项审批
4.Ⅰ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立项审批
5.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立项审批
6.医疗机构制剂的立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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