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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淮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淮安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科协发(2002)22号
关于实施《淮安市厂会协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计委、经贸委、科技局、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企事业单位科协:
近两年,中国科协和中国经贸委联合倡导的“千厂千会协作行动”在全国范围全面开展,在各个地区都激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并取得了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年来我市的“厂会协作”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动市各级学会利用自身人才和技术优势直接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同时,企业为学会提供的经济和其它方面的支持也促进了学会的发展壮大。互惠互利的良好局面推动了我市“厂会协作”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对全市厂会协作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厂会协作组织方案,在总结我市以往厂会协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淮安市厂会协作项目管理办法》,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淮安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二00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淮安市厂会协作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厂会协作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厂会协作行动组织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淮安市厂会协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依靠全市各级科协和学会组织,动员和组织学会会员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与企业建立协作关系,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服务;通过规范与加强厂会协作项目的管理,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进程,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农村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步伐,为我市经济的持续、高速、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协作内容
1、帮助企事业单位制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分析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决策提供可行性评估和论证;帮助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题,改进生产技术、工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应用。
2、为社会各类单位、机构、组织提供专业岗位培训、市场信息、资质认证、技术咨询、产业规划、工程预算、评估等各种服务。
3、为村(场)提供最新信息和市场情况,协助村(场)制定农业结构调整计划,明确发展方向;与村(场)进行新的种养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帮助村(场)培养致富能手和经营者队伍。
三、立项原则
1、甲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研究会或各级企事业单位科协,乙方应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村、农场或种养殖大户等。
2、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利用自身的特点,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发挥各自优势,量力而行,建立“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协作关系,鼓励资本、技术参与收益分配。
3、以项目协作为基础,协作内容要具体,便于操作。
四、立项申报
1、凡确立的厂会协作项目,应由协作双方签订《淮安市厂会协作协议书》(见附件),明确协作内容、指标、各自责任和权利、完成时间等,并由双方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
2、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项目协议书副本报市科协备案,各县(区)所属学会和企事业单位科协项目协议书报县(区)科协备案,各县(区)科协要将本地项目协议书汇总后报市科协。
五、项目的检查、验收
1、市计委、经贸委、科技局、科协对厂会协作项目将及时进行检查督促,了解进展情况,以便于做好协调工作,协助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2、项目完成后,由协作单位双方作工作总结。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报市科协,县(区)学会及相应的企事业单位科协报县(区)科协,初审后报市科协。
六、评比表彰
1、市计委、经贸委、科技局、科协对厂会协作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设立淮安市厂会协作优秀组织奖;同时选送部分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参加江苏省厂会协作优秀项目奖评比。
2、淮安市厂会协作行动优秀组织奖评选对象为高校科协、各级学会、企事业单位科协、县(区)计委、经贸委、科技局、科协等单位。评选标准是:积极组织开展厂会协作工作,认真履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职能,所组织和管理的厂会协作项目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
3、优秀组织奖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及提供有关材料(包括工作总结与必要的证明材料)。
县(区)科协、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市直企事业单位科协申报材料报市科协,县级学会、企事业单位科协申报材料报县(区)科协审核后报市科协。
4、对评选出的优秀组织单位,由淮安市计委、经贸委、科技局、科协联合表彰奖励。
附件:淮安市厂会协作协议书
附件
编 号
淮安市厂会协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淮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淮安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制
淮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协作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甲乙双方协议内容:
附件:
验收方式:
联系人
甲方
职务
电话
乙方
职务
电话
协
议
单
位
盖
章
甲方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市(县)科协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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