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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关于促进我区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9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关于促进我区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力发展饲料业,不仅能够带动饲料作物种植和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而且还可以促进粮食加工、转化与增值,推进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饲料业发展和饲料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饲料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提高我区饲料安全监管工作,加快构建我区安全优质高效饲料生产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促进我区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 2002年10月29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饲料业发展迅速,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飞跃。秸秆饲料开发稳步推进,饲料资源的利用趋向合理,饲料业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基础产业,基本建成了一个包括饲料加工工业、饲料原料工业、饲料添加剂工业、饲料机械工业和饲料服务支持系统在内的完整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促进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饲料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发展饲料业是推动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饲料业,不仅能够带动饲料作物种植和农副产品的开发利用,提高种植业生产效率,而且还可以促进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优化农业结构,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当前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正处在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饲料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也是带动其他相关行业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发展饲料业是把我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成为一个大产业的前提条件。饲料(含饲草,下同)是养殖业的物质基础,我区人多地少,粮食增产空间有限,大力发展饲料业,充分开发利用我区饲料资源,是推动养殖业向低耗高效发展的重要途径。
(三)发展饲料业是提高我区养殖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发展安全优质高效的饲料业,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是保证畜禽水产品安全卫生的前提条件,也是增强我区畜禽水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二、我区饲料生产和安全监管的目标
(一)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的饲料生产体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卫生水平。我区目前饲料产品合格率为90%左右,未来5年内确保饲料产品合格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有效增加饲草供给,实现“草地生态良性循环,草食动物健康发展”。
(二)健全和完善饲料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国家和行业饲料标准,引导饲料企业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完善检测手段,抓好产品监督检测工作,确保饲料安全。
(三)逐步提高工业饲料入户率。稳步发展配合饲料,大力发展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进一步优化饲料产品结构。5年内争取鸡饲料入户率达到60%,猪饲料入户率达到50%。
三、强化我区饲料业发展的基础
(一)积极鼓励各行各业投资饲料业。大力宣传我区资源、区位等优势,引导区外、国外大型饲料企业到我区投资办厂,促进我区饲料企业上规模、上档次。进一步深化饲料企业改革,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拥有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开发能力,促进企业向“大而强”、“小而专”的方向发展,以大带小,以小促大,逐步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二)大力推进饲料业科技进步。尽快把饲料业的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上来,建立起由科研院校、企业组成的科技推广体系,采用多种形式,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交流,积极消化吸收区外、国外高新技术及成果。加快饲料业技术改造步伐,以产品更新、技术提高为重点,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科研教学单位为技术依托,对中小型饲料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创新。组织科技攻关,研制开发既能提高生长速度,提高效益,又能保持畜禽品质风味的饲料产品。开展饲料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在关键岗位推行劳动准入制度,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三)引导扶持饲料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饲料企业资金、技术力量较为雄厚的优势并与农民联系紧密的特点,鼓励饲料企业采取“订单农业”、“公司加农户”等方式,把原料生产、加工、销售、规模养殖以及养殖产品回收、加工、配送等环节连接起来,形成较为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利益关系,促进养殖业产业化。
(四)进一步开拓饲料产品市场。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把在农村推广饲料产品作为一项节粮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引导饲料企业开发与农村现有粮食及其副产品相匹配的饲料产品,不断更新农民的养殖观念,加强饲料科学技术推广,尽快改变传统的粗放式饲养方式。发挥我区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扩大对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饲料出口。
四、依法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一)健全饲料监测体系。支持自治区饲料监测所加快完成我区的国家饲料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尽早通过部级饲料检测中心计量、质量认证。在搞好检测仪器设备配置等硬件建设的同时,切实抓好饲料监测机构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使区内饲料检测机构能对违禁药物和卫生指标进行全面检测。建立自治区、市(地)、县三级饲料安全信息网络,提高饲料监测体系的整体水平。
(二)切实抓好饲料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宣传饲料管理法规,采取举办培训班、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饲料业从业人员自觉依法生产、经营、使用饲料产品。整顿和规范饲料市场,加强日常监督和处罚,查处无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无产品批号的“四无”饲料添加剂和无准产证的饲料产品。认真开展饲料监督抽检,为依法加强管理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严厉打击违禁药品的非法制售和使用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养殖场使用药物的监控力度,严格执行农业部《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对违法使用禁用药品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大力开发饲料饲草资源
(一)发展优质饲料饲草。要抓住当前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畜牧业的有利时机,建立优质饲料原料生产基地,扩大专用饲料作物种植,提高饲料原料生产能力。稳步推动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种植业结构向粮食、经济作物和饲料三元种植业结构转变,增加饲料总产量。积极推进退耕还草,在确保草地生态安全的同时,推进种草养畜。在大力发展高产优质多年生草地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一年生牧草,实行草田轮作,以满足草食动物规模舍饲圈养、水牛奶业开发对饲草的需求。
(二)加大秸秆饲料的开发力度。重点做好甘蔗尾稍、杂交玉米秆等副产品的开发利用,通过养畜和过腹还田,提高种养综合效益,降低肥料投入。要进一步做好秸秆科学利用的试点示范工作,在巩固提高国家级、自治区级秸秆养畜示范县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建设更大规模的国家级秸秆养畜示范区。
六、为饲料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一)全面落实扶持饲料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继续执行饲料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外经贸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生物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予以政策扶持。金融部门要适当增加对饲料业的贷款,积极支持饲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对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大型饲料加工企业,金融部门要在粮食收购资金贷款上给予支持。
(二)充分发挥饲料行业协会的作用。饲料协会是联系政府和饲料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各级饲料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饲料协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的意见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政策、规划提出建议;组织制定饲料业行规行约,建立饲料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企业公平竞争;不断深化行业标准化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提高产品质量;积极为饲料企业提供科技、市场等信息服务,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严禁各种乱评比、乱罚款和乱收费。各级饲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饲料质量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管理工作,制订监督抽查工作规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不得重复抽查,禁止强行要求饲料企业参加各种不必要的评比活动,严禁向饲料企业乱罚款、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七、加强对饲料业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饲料业发展和饲料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饲料业的重要性,把发展饲料业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和确保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明确饲料管理执法主体,落实管理职能。市(地)、县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饲料管理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本辖区饲料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部门协作。饲料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饲料行业管理和监督的执法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搞好饲料业发展规划、分类指导、安全监管和协调服务工作,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要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三)加大对饲料业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饲料业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用于饲料质量卫生监测体系、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和种草养畜示范、饲料资源开发、生物饲料及高效安全饲料添加剂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以促进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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