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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1]46号)确定的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目标及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城市社区建设五年目标

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建设,构建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社区责权,理顺社区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社区功能,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水平;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充实社区建设内容,促进社区就业;积极有序地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提高居民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序,整体推进社区建设,到2005年,建成一批设施齐备,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卫生达标,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适应城市现代化要求的新型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划分社区,建立新型社区组织和社区管理体制

合理划分社区。中心城区按照1000?3000户,原则不少于1000户的规模划分社区。居民比较分散的区域,管辖户数可以适当减少。

建立新型社区组织和社区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行使决策职能;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作用;建立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行使协商议事监督职能;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依法保障社区残疾人、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发展各种社区志愿者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搞好社区各项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大力拓展社区服务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立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社区服务网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市)县政府所驻镇要有一个2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要有4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站。

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各级开展设施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丰富社区服务内涵,扩展社区服务外延,社区服务向为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为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服务和社区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拓展。

多渠道发展社区服务业。鼓励驻社区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兴办以便民利民为目的、保本微利的社区服务项目。引导非公益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向社会化、产业化发展,通过社区服务扩大社区就业。

(三)着力发展社区卫生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开办家庭病床和送医上门等服务项目,让居民“小病治疗在社区”,行动不便的居民“用医用药在家庭”。

搞好社区保健康复服务。积极开展疾病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服务工作。

搞好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社区居民和社区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咨询和社会化服务工作。

(四)努力繁荣社区文化

建立社区教育网络。把社区教育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多级多类、非国民教育的多种形式的教育网络。建立社区学校等教学基地,为社区居民享受终身教育服务。

开展社区居民素质教育。区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民道德、科技知识、法律知识、文化艺术等各类专项教育,结合社区就业搞好下岗职工、残疾人的专业技能培训。

搞好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每个街道要建文化站,每个社区应建立文化活动室,建立完善相应设施,搞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开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立足街道、居委会,培育发展社区文娱骨干队伍,动员组织社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

推动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广辟社区体育健身场地资源,加大体育健身设施和器材的投入,普及全民健身活动,适时组织社区竞技体育活动。

(五)美化社区环境

加强社区硬环境建设和管理。持续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清除庭院、楼道等公共空间杂物,搞好社区环境保洁。有计划地在居民住宅区种花植树,扩大公共绿地面积。搞社区无障碍环境和公用光源的建设及维护管理。

依法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居民区占道经营、噪声扰民,以及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组织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净化、绿化、美化工作。

(六)加强社区治安

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按照“一区(社区)一警”的模式调整民警责任区,设立社区警务室。建立健全社区治安保卫组织,构建以派出所为主体,居委会为阵地,社区单位参与,家庭自防、户院联防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加强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认真做好社区结合部、人口密集区和繁华闹市区等地段的治安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创建良好的社区治安环境。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搞好民事纠纷调解,做好社区稳定工作。

(七)创建文明社区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按照文明社区的标准,以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以争创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社区为目标,努力创建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文明社区。

三、工作步骤

社区建设工作按年度划分任务,纳入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2001年??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调整部分街道办事处规模;合理划分社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协商议事会;结合城市街道综合整治,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2002年??各区(市)县和社区建设成员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制订规划,完善措施,抓好社区建设示范试点,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或社区自治章程,完善自治内容,搞好社区工作者培训;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委[2001]46号文件规定的面积标准,建成一批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站,在城区范围,6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建成2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6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建成使用面积分别为4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站;其他区(市)县政府所在地的镇和6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参照上述标准完成社区服务中心(站)和办公房的建设。有条件的地方一并搞好社区警务、文化教育、医疗站点、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大力拓展社区服务,在城区及部分区(市)县规划建成110个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民政、工商、地税、劳动与社会保障、人事、市政公用、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制定落实与社区服务相配套的措施和办法,推动社区服务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社区环境整治力度,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净化、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列入社区建设试点或示范的街道(镇)和社区的环境达到综合整治标准,50%的社区环境有明显改善。

2003年??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城区范围内所有街道、社区居委会按标准建成社区服务中心(站)和办公用房并投入使用,其他区(市)县政府所在镇和社区居委会力争全部完成社区基础设施建设。70%以上的社区有医疗卫生、治安警务、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审核、审批和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组织,建立设点服务与上门服务相结合,有偿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巩固扩展社区环境整治成果,80%以上的社区环境达到净化、绿化、美化标准;开展社区建设示范达标活动和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深入发展。

2004年??进一步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城区所有社区要有医疗卫生、治安警务、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加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依法搞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居民行为规范,把创建“示范社区”、“无毒社区”、“文明社区”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完善落实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各项发展、管理政策和措施,城区所有社区,其他区(市)县80%以上的社区形成社区服务到位、社区卫生良好、社区文化丰富、社区环境优美、社区治安稳定,特色突出,整体推进的社区建设工作局面。

2005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城市社区建设5年目标,全面落实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创建一批功能完善、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全市城市文明社区达到80%,无毒社区创建面达100%,社区累计从业人员达6.5万人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绿地率达25%,绿化覆盖率达30%,市区人均绿地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总结五年工作,表彰先进典型;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后5年全市社区建设规划和各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社区建设与社会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区(市)县,特别是城区要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和城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各级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应根据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履行社区建设职责,围绕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制定规划、整合资源、财力投入、工作安排上服从服务于社区建设的全局,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业务工作与社区建设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统筹规划,抓点带面

各级、各部门根据社区建设职责、任务,研究制订社区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和帮助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搞好社区建设规划,保证社区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社区建设任务选择一批社区和街道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抓点带面,分类指导,共同推动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建设队伍,提高素质

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采取干部下派、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努力改善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结构,尤其要从下岗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建设的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程序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去。切实落实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和必备设施,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落实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积极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和中介服务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

切实做好对各级社区建设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其提高社区建设政策理论水平,明确社区建设基本工作思路,熟悉掌握社区建设工作方法。

(五)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从政策上扶持社区建设。工商、税务、公用事业等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研究制定扶持社区建设发展的优惠政策及落实措施,充分运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社区设施,拓展社区服务,强化社区功能,推动社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建立社区建设财力保障机制。市、区(市)县财政应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利用彩票发行增加对社区服务、社区福利设施和社区体育设施的投入;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从经费上力所能及地支持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共驻共建”的原则给予社区建设必要的资金支持。通过各级、各方面的努力,切实解决好社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六)统筹规划,建好设施

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解决社区基础设施问题的政策和办法,把社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切实解决街道、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要明确解决社区基础设施的任务和完成时限,明晰社区基础设施产权,保证社区基础设施使用的长期性。

(七)深入发动,搞好宣传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驻社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识和“共驻共建”的格局。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通过墙报、板报、社区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区建设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氛围。

(八)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加强各级、各部门社区建设目标任务督查考核。建立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考核、评估、表彰制度,激励驻社区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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