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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2〕1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林水局、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杭州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林水局 市财政局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根据《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实现“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战略目标,努力创建“国际花园城市”、“生态城市”,不断推进市区河道配水和保洁工作,达到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奖励的对象
  考核奖励的对象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林水局、交通局、园文局、市政市容局。
  二、考核奖励的原则
  市区河道长效管理按照明确职责、统一标准、综合考评、合格有奖、优质多奖的原则实施考核奖励。
  三、职责范围和标准
  (一)配水的职责范围和标准
  按照《杭州市区河道近期配水方案》确定的配水范围,由各工程设施主管单位负责,各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具体实施,消除河道水质黑臭现象,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二)保洁的职责范围和标准
  河道保洁的职责范围为:
  1、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区及杭州经济开发区各自管辖的所有河道。
  2、萧山、余杭区各自管辖的骨干河道和主要集镇、道路附近的河道。
  3、市林水局管辖的上塘河(施家桥-岳庙渡)、备塘河、余杭塘河(长桥-运河)。
  4、市交通局管辖的运河(三堡-义桥)。
  5、市市政市容局管辖的沿山河(古荡-八字桥)、西溪河、古新河、余杭塘河南线、官河、中河、东河、贴沙河、南应家河、新开河(贴沙河-江干排灌站)。
  6、市园文局管辖的西湖水域。
  具体的河道名称、起止点、长度等内容,由市配水办另行发文通知。
  河道保洁的标准为:河道内无飘浮物、垃圾、杂物、杂草,无人为设障,河道两岸绿化带或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无违章建筑。
  四、考核的方法
  从组织领导、制度、经费、人员、调度、水质、效果等方面以百分制形式进行综合考核(详见附件)。考核组由市配水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农办、建委、财政局、环保局派员参加。奖励等级通过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确定。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在合格单位中择优评出1个一等奖和3个二等奖。每年年底由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考评,并报经市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额度和分配
  奖励额度: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各10万元,合格单位各6万元。
  奖金的30%用于奖励河道配水、保洁工作有功人员,70%用于河道配水、保洁工作开支。
  本实施意见由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杭州市区河道配水和保洁考核评分表


序号 评 分 标 准 考核记录 自评得分 互评得分 考核得分
1 严格执行配水方案,计30分。发现未按要求配水的,每次扣5分
2 取得良好配水效果,计10分。发现水质黑臭,每次扣2分
3 准确及时填报配水月报表,计5分。否则每次扣1分
4 河道管理范围或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违章建筑,水面无飘浮物,无人为设障,计30分。每发现1处扣2分
5 组织领导有力,管理制度健全,计5分。
6 资金和人员落实,计20分。凡资金不到位,影响职责范围内河道配水、保洁工作正常开展的,扣10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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