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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制订的《2002年上海市纠风工作意见》和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纠风办制订的《2002年上海市纠风工作意见》和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2年上海市纠风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我国“入世”的新形势,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纠风工作方针,以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为主题,抓住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治理和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在深入治本和加强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使行风评议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上抓出成效,专项治理在巩固中有所发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全市行风建设的水平有新的提高,促进政风和行风的好转,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上海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搞好政风行风评议,加强对部门和行业的民主监督
1、组织对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行风评议
主要围绕劳动保障系统在履行与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关系密切的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方面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开展政务公开、严格执法、规范收费、清正廉洁等情况来开展。通过评议,总结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做法与经验,找出在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促进劳动保障系统的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
2、组织对街道、乡镇开展政风评议
主要围绕是否为民办实事,是否公正执法,是否廉洁勤政来进行。通过评议,推动基层政权机关转变作风,加强民主监督和内部制约,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现象,更好地联系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评议工作由各区县党委、政府领导,区县纠风办组织协调,聘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市纠风办做好指导和推动工作。力争用二至三年时间完成对所有街道、乡镇的政风评议。
社区评议要继续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问题,抓巩固、抓整改、抓落实。
3、对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民主评议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重点围绕旅行社和导游队伍中的乱收费、欺宰游客、违规经营、私拿回扣、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来进行。评议对象主要是旅游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评议,遏制旅游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切实改进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好转。
4、组织开展全市政风行风测评
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测评方法,合理设置测评点,加强测评队伍培训,改进统计软件设计,使测评数据更为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在数据测评的同时,积极开展政风行风的实例调查。继续运用测评结果,对被测评部门和单位进行反馈和讲评。今年市纠风办聘请部分代表参与区县测评,召开政风行风测评反馈会议,由测评代表将测评结果向被测评部门和行业进行反馈,由市领导进行讲评。通过测评,做到评价有依据,查纠有重点,整改有成效,逐步形成“测——评——建”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突出重点,深化治理,务求在群众关注的热点上取得成效
1、积极推进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
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把不合理社会医药费用负担减下来的目标,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今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要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要求,做到:大多数公立医疗机构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扣除医疗机构应有的差价收入后,形成的差价中有较大的比例让利于民;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较大的药品中,有相当数量的金额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或集中议价采购。在总结前两次招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修订、完善本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工作规范和监督办法,严格招标程序和评标规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过程和对中标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规范和监督各区县“药品采购配置中心”的行为。
大力开展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把药品生产经营的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继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推进医疗机构落实医药分开核算、药品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提高医药收费透明度。在完善门急诊药费明细账单基础上,积极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做到“两清一公示”,即药品收费单价清、收费标准清、药价标准公示。
2、继续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行为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继续抓好整顿治理工作。对去年行风评议“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坚决按照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今年初提出的处理意见落实整改。今年继续开展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和执行招收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3、继续抓好企业、农民减负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企业减负工作要以抓好政府收费目录的落实为重点,实行涉企收费向社会公示制度,凡收费目录以外的收费一律废止。继续对涉企收费进行再清理,凡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重企业负担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予以取消或降标。规范垄断行业和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严禁和查处强行要求企业提供赞助、资助或接受指定服务等行为。
农民减负工作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的提留统筹政策规定,禁止向农民摊派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凡中央和本市及区县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变换名目重新恢复。继续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加强村务公开(重点是财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切实保障各项农民减负措施落到实处。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继续巩固成果,坚持实行公路“三乱”易发区域包干责任制,以更高的标准抓好公路(水路)收费道口站点的规范管理,开展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
继续抓好治理代币购物券卡的工作,防止其蔓延。
4、抓好其它方面的纠风工作
各区县和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的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乱收费、指定工程队、指定购买设备和商品、强行有偿服务等突出的不正之风,抓住一、二个问题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点治理的内容,并确定治理目标和要求,切实采取措施,认真治理,抓出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继续提高对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常抓不懈
各级领导要遵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纠风工作的重要性。要正确认识行风现状,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性,把纠风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克服厌战、松劲和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把纠风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把各项纠风任务落到实处
要坚持把纠风工作纳入到部门和行业管理中。坚持专项治理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有效做法,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治理公路、水路“三乱”由市建委牵头;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工作由市农委牵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由市纠风办牵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由市教委牵头。各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周密安排,统筹考虑,提出具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参与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要把行风建设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对行风屡出问题,群众意见大而又不认真纠正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一些影响恶劣、较典型的事例要予以通报。
(三)进一步完善机制,探索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新路子
要积极探索从源头上纠正和防止不正之风的新路子新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各种监督形式的协调配合,健全和规范监督员工作,逐步建立政风、行风监督网络。通过建立政风行风测评机制,促进纠风工作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纠风检查员、行风评议代表的作用,为他们的工作创造条件。对一些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弘扬正气,鞭挞腐败。
(四)加强纠风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纠风工作水平
各级纠风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研究政策、综合情况、反馈信息等职责。纠风干部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纠风业务。要深入实际,加强调研,努力探索纠风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要关心、支持纠风部门和纠风干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帮助解决纠风工作的实际困难,使纠风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二年四月七日


200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今年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继续围绕提高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目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为上海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行区县政府政务公开
根据中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全国县级政权机关都要实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区县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上半年在杨浦、黄浦、浦东等区先试行,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区县政府政务公开要围绕“三个关键”进行:一是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事项,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关键内容,三是公共权力行使中的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事权、财权、人事权”三权的公开。公开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但要有基本的操作规范和一定的载体。区县政府政务公开总体上按照中纪委对此项工作的部署开展。
(二)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的落实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文件,市级执法主体单位和基层执法单位要分别制订推进计划,力争告知制度的实施面比去年有较大推进。同时,注重抓质量和效果,切实做到将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义务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要将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简称“三告知”)纳入业务工作加以落实。总的原则是以条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通过培训指导,抓好典型,开展交流,进一步提高“三告知”的实施质量和效果。上半年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集中组织一次检查。各区县政务公开办要会同法制部门共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三告知”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对“三告知”推进工作要加以研究和总结,在推行中不断探索、完善。
同时,要结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除国家明确不能公开的外,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和取消,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权限、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都应实行政务公开。
(三)完善政务公开到社区工作
以政务公开《告知单》为基本形式,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办事项目公开到居委会、村委会或物业小区和居民楼组,推开的面力争达到90%。《告知单》内容已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已经完成此项工作的区县,要进一步在深化和完善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到社区工作主要由区县组织协调,街道、乡镇具体实施,居委、村委协助,有关委办局积极支持,形成条抓块管的工作局面。上半年,要认真总结黄浦区金陵街道政务公开到社区的做法和经验,并适时召开会议进行交流。
(四)继续抓好乡镇政府政务公开
继续贯彻全国乡镇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上海乡镇特点,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健全乡镇政府机关内外监督制度,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可信、公正,注重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照《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加强对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抓好18个示范镇的典型,带动面上工作。
(五)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上网信息工作
按照市政府“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建设要求,搞好网上政务公开信息的日常维护,及时调整网上已变化的信息,推进和完善网上办事,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同时,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上网信息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
政务公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有效举措。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提高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各区县和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把政务公开纳入各级行政业务工作中,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和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
今年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区县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和推行“三告知”制度的落实。要继续在公开内容的合法、真实和有效性上下功夫,避免形式主义。同时,要针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希望公开的事项,充实、完善公开的内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实现率和合格率。实施政务公开,关键要看依法行政的水平是否提高,廉洁勤政是否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是否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三)加强检查,建立监督保障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适时组织力量对窗口单位和岗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干部的依据。开展过查评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制度,扩大知晓面。


上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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