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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山市实施〈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方案》的通知

政秘〔2001〕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黄山市实施〈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方案》(2001-201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认真加以实施。


黄山市人民政府 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黄山市实施《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方案

政秘〔2001〕33号

 
为切实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落实《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提出的主要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加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黄山市质量振兴计划》(2001-2010)。

一、现状与问题
近三年来,通过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我市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一)主要产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企业竞争力不断加强。
经过近些年的改革调整,我市主要产业逐步走出了一条质量效益型新路子,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现已涌现了一批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信誉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知名企业。精细化工、机电仪表、饮料、食用菌、蚕桑、特别是发展迅猛的旅游产业,现已成为黄山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围绕着这些产业组建的一批企业集团,市场竞争力日益强大。黄山金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汽车、摩托车仪表分别占国内市场15%和30%,分马力电动机国内市场占有率12%,品种、产销量连续十年居国内同行业首位。永佳集团生产的高档印刷包装材料及粉末涂料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7%,居全国第一。黄山山华集团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走上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之路,依靠集团优势建立了良性的销售网络,不仅大大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而且带动了广大山区农民走上了共同致富之路。黄山旅游集团正在向“省内最大、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大型综合性旅游企业稳步迈进。
(二)标准化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市主要工业企业不断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全市三区四县全部通过消灭无标生产省级验收,17家大中型工业企业生产的33种产品,现有25种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达75.7%。全市共有19家企业25种产品完成采标评定认可工作。15家企业18种产品获得采标标志证书。企业依靠技术进步,推行科学管理方法,努力争创名牌产品,目前全市有12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3家企业被评为“安徽省质量最佳企业”,7家企业获安徽省质量管理奖,7家企业7种产品获省政府授予的安徽名牌产品称号。全市有8种产品被确认为省“质量免检产品”,5种产品获省“质量信得过产品”称号。1999年全市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企业数694个,检验产品815批次,合格602批次,批次合格率73.9%。2000年1月至9月,全市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企业数304个,检验产品484批次,合格379批次,批次合格率78.3%。大中型企业及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普遍建立了有效的质量体系,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我市企业生产的轴承、阀类、电工仪器仪表、低压电器及元件等基础元器件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通用设备、电动工具、电动机、柴油机等装备的安全性能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主要消费品类产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严格建筑施工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近些年,我市建筑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不断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工程设计、原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进行一条龙监控,严格质量检查和监督,大力推行工作质量回访和保修的承诺制。全市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全部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市重点工程黄山建材大市场,滨江驳岸工程完工后一次验收合格。99年其它工程共验收262个,一次验收合格258个,一次验收合格率98.5%,其中工程优良率按面积计达32.5%。
(四)树立旅游城市良好形象,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为树立良好的旅游城市形象,我市在大力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强综合协调,行业管理和监督,全方位提高旅游行业的管理水平。市里先后制定出台了旅游业管理等一系列《规定》和《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每年在景区、景点和行业窗口单位,开展“满意在黄山”为主题的创建活动,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素质、优质的服务,保证和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各行业不断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大多数服务行业按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开展工作,铁路、交通、民航、商业、旅游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基本做到了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如黄山民航站全面推行GB/T16177《公共航空运输质量服务标准》,用户满意度82.6%,荣获“一级文明机场”称号。邮政系统连续多年聘任邮政服务社会监督员,广泛开展邮政服务社会监督,邮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99年用户满意度85%,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五)贯彻实施《纲要》存在的问题。
对照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目标要求,我市质量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工业、服务业由于质量水平不高,效益不明显,特别是信息化质量水平低,缺乏后发优势。企业产品品种单一,款式陈旧,产品质量创新能力不强。二是质量宏观管理总体目标不够明确,部门间质量管理的相互协作不完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有效手段不足,有些小企业质量意识及质量素质较差,不按标准生产检验。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三是一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较差,相当一部分工商企业还停留在传统的经验管理模式上,运用统计技术等现代管理方式的企业还微乎其微,很多企业没有建立质量体系,全市通过ISO9000认证企业只有12家,远远不能满足质量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四是工程建设领域中少数企业缺乏对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建设工程使用不合格的装璜材料现象仍较为严重。建材装璜市场中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五是一些“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波动较大,一些旅游基础设施仍需改善,特别是相当一批文化娱乐场所服务质量差,坑蒙欺诈游客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旅游城市的形象。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五至十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提高我市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使我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农业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确保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2005年,我市质量总体水平要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化工、机电、医药、轻纺(丝绸)等行业和若干大型企业集团的整体素质,质量管理水平基本达到国际九十年代初中期水平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其中金马集团、永佳集团、山华集团和黄山旅游集团要力争成为行业的前三名,具有较强的国内国际竞争能力。到2010年,我市质量总体水平要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初步形成一批大型优势企业集团,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能够基本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质量发展的运行机制与国际接轨。
(二)产品质量:
到2005年,创20个左右高质量、高水平、高附加值、高信誉,具有一定规模、较强经济带动力和较高社会知名度的省级和国家级名牌产品。现有的“黄山牌”摩托车仪表、“黄山牌”锻钢阀门、“朝阳牌”微电机、“长驰牌”塑料包装材料、“黄山牌”白酒七个省级名牌产品力争创行业名牌或国家级名牌。到2010年我市要形成一批具有国内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其中摩托车仪表、塑料包装材料、高级粉末涂料、白蚕丝、化纤等产品要具备争创国际名牌的实力。
到2005年,全市主要工业产品有80%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90%的高新技术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引进设备和利用外资生产的一般工业产品,质量水平不得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否则设备不准引进,项目不得审批。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出口产品的合格率达到100%。到2010年我市主要工业产品要有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应有所提高,形成规范化的售后服务网络,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其中:
1、化工产品:到2005年,我市化工产品质量全部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有1/3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如高级粉末涂料产品,精细膨润土系列产品,环氧树脂等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都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到2010年,我市化工产品的质量有1/3-1/2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2、机械电子产品:到2005年,机械、电子等基础元器件的总体质量水平要达到或超过国内平均水平。其中机电一体化阀门、链轮、汽车摩托车仪表、汽车组合开关、微电机、特种蓄电池、半导体晶体闸管、光伏水泵系列产品、光电传感器和磁敏传感器等产品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汽车摩托车仪表要由机械式仪表向电子式、数显、晶液显示方向发展,达到九十年代国际先进水平。到2010年,机械、电子等基础元器件的质量水平要力争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到2005年我市机械、电子产品整机的安全性能指标不仅要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并有部分产品整机可靠性要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到2010年整机的可靠性要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医药产品:到2005年,医药产品的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其中六味地黄系列产品、蛇药产品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0年,50%以上产品的质量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维生素E(油)粉和乙型肝炎病毒前SI抗原酶免诊断试剂、医药中间体ADCA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纺织品(丝绸、服装):到2005年,纺织工业主要产品质量水平要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有1/3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白蚕丝、丝绸针织面料、化纤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0年,有50%以上产品的质量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使行业的总体实力大大加强。
5、轻工产品:到2005年,食品、酒类等产品的质量和卫生指标不仅要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而且要有1/3-1/2的产品达到国际标准。到2010年,食品、酒类等产品的质量和卫生指标达到国际标准。
6、建材产品:到2005年,水泥、中密度纤维板、新型墙体材料、不锈纲管等全部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国家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到2010年,我市建材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要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工程质量:
到2005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要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作率要达90%以上,交付使用的合格率达100%,其中优良率达到35%以上,并创出若干个进入省或国家先进行列的示范性、标志性优质工程。到2010年,竣工工程质量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作率要达到96%,交付使用的合格率达100%,其中优良率达到40%以上,徽杭高速公路、黄山机场4D级改造等工程力争成为国内知名的优质工程。
(四)服务质量:
到2005年,铁路、交通、邮电、民航、商业、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性行业,要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没有标准的新兴服务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或地方标准,基本实现服务质量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服务硬件设施要有明显改善,用户满意度要有明显提高。“十五”期间我市特别要加快旅游服务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在旅游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上取得突破。全面推行ISO9004国际标准和《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服务质量管理与质量体系要素指南》等国家标准,建立包括旅游基础设施标准、旅游企业经营标准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的全行业标准体系,保持与提高行业优质服务水准。到2010年,服务质量要基本达到国际标准,重点服务项目的运行机制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创出若干个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优质服务项目或企业。黄山旅游集团要发挥“旗舰”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旅游企业的竞争,使集团跻身跨国企业的行列。
(五)质量管理:
要继续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改进和降废减损活动,认真宣传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到2005年,全市推进50个企业按照《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其它国际通行的先进管理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所有的大中型企业都要通过国内(外)质量认证机构的质量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评选出15个省质量管理奖企业,力争10-20个产品获“安徽省质量信得过产品”。到2010年,企业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基本上与国际接轨,科学管理在提高质量中发挥效能,主要产业的企业管理水平要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金马、永佳、山华、黄山旅游、黄山机床、屯阀、黄山汽车电器等企业力争获国家质量管理奖。
(六)农业质量(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
坚持农业资源保护和深度开发的原则,大力发展“二高一优”农业、山区特色农业和旅游观光生态农业。到2005年,我市重点建设好有机茶、优质米、食用菌、名优水果、毛竹及竹笋、畜牧水产、中药材、木材八大农业支柱。要在良种选育引进、品质优势化、农产品精深加工、集约化种养、农残量控制、绿色食品开发等领域取得进展,力争种植农产品的优质品率达80%,养殖业优质品率达到60%,其中优势米比重达到90%,名优茶和有机茶产量比重分别达到40%和10%以上,优质茧产量比重达到85%以上,优质果率达6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0%以上,农业化综合作业水平达60%,农村耕地产出率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要建成1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农科教结合示范区,5-6个标准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个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化生产企业,扩大具有资源和环境优势的“两高一优”农业区域,为实现我市农业发展目标提供质量保证。

三、主要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主要商品已由卖方市场转入买方市场,面临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质量工作正是主攻方向,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全市各部门、各企业要抓住质量工作的突出矛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推动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一)实施名牌战略。
1、进一步按照“扶优、创牌、造舰”和“构建支柱、壮大骨干、培育名牌”振兴地方经济的总体思路,集中力量,培植和发展一批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经济效益显著的省级和国家级名牌产品。
2、要指导企业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加快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的步伐。坚持技术创新,立足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产学研”联合,扶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市场竞争力。
3、有关部门要组织名牌战略的理论研讨和实践,指导企业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尤其是要加大消费类品牌的宣传力度。要组织名牌产品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商品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不断提高名牌产品的知名度。以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树立良好的市场信誉。
(二)推动产品质量上台阶。
1、围绕对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和对外贸易直接相关的重点产品,确定8-10个主要品种,将提高质量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的区县、行业和企业,大力推动产品质量上台阶,促进我市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
2、加强质量状况的分析,推广使用质量等级品率、质量损失率为主的新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对产品质量的薄弱环节、影响质量提高的关键问题,组织质量攻关和改进。
3、加强对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并组织跟踪监督,市里确定的8-10种主要产品和列入国家可比性跟踪监督的产品,纳入市级监督抽查计划和《定期检验目录》,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促进质量稳定提高。
4、加强对列入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管理监督力度,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凡不符合基本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关停并转”,对无证生产和销售的要严厉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
加强综合协调、行业管理和监督,推动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大改进、大提高。
1、加强和改善服务行业质量管理,指导企业对照行业标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执行;要全面贯彻实行国家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考核监督体系,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从整体上加强服务行业质量,使我市的服务质量尽快与国际接轨,并力争3-5个重点服务企业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工程建设要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突出抓好建筑市场管理和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及住宅工程项目质量。要把工程质量贯穿到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中。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原材料采购等环节进行一条龙监控,严格质量检查和监督。大力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的承诺制,认真实行工程质量投诉制度。积极探索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有效途径。要以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为重点,以保证结构安全为目的,以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为手段,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要高标准建设徽杭高速公路、黄山机场改造、新安江航道综合开发、新安江水力自控翻转坝等重点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并力争成为国内知名的优质工程。
(四)加强标准化、计量、质量信息等基础工作。
要围绕国内外技术发展和市场的要求,加强标准化、计量、质量信息等基础工作。
1、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坚决消灭无标生产。凡引进技术和经过技术改造生产的产品,以及新开发的产品,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标准体系,要加强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审查和备案管理。
围绕旅游“二创”,我市在不断开发旅游产品的同时,要加快产品标准的制定,提高我市旅游产品的规范性和整体质量。对传统的名特优产品的标准要进一步修订,提高标准水平。
2、全市大中型企业、骨干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进行质量检测。要加强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大中型企业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须达94%,用于贸易结算、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须达100%。进一步抓好条码工作,在工商企业、医疗保健、仓储、交通运输等行业推广并普及条码技术。
3、加强质量信息工作,确保质量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均应建立质量信息系统,努力运用现代化信息处理手段,开展质量指标等信息的统计和分析,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五)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
1、涉农部门要以“两高一优”农业为基础,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市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特点抓好标准的制订或修改,不断完善农业标准化和监测体系,以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
2、着力培植屯溪黎阳无公害反季节大棚蔬菜和休宁流口有机茶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带动优质水稻、名优水果、黄山贡菊、食用菌、毛竹、经果林、中药材和创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开展。努力建设好影响大、投资少、见效快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3、养殖业要充分利用山区丰富的草场和秸杆资源,大力发展食草型、节粮型畜禽;充分开发水面资源,发展拦湾和网箱养鱼,优化鱼种品质;着力提高名特优产品的比重,以提高养殖业的质量和效益。
(六)强化企业质量管理。
1、引导企业树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科学质量观,增强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制意识。主动面向市场,接受用户、社会和政府的监督,积极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兴厂”活动,努力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企业要积极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全面、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
3、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抓质量。企业的厂长(经理)要对质量工作负全部责任,厂长(经理)要负责组织确定企业质量管理目标,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4、企业质量工作要与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相结合。企业要建立明确的质量责任制,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不断健全完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机构,保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依照产品标准和规章制度行使检验职能。严把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外协件入厂质量关;严格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流向用户,加强产品售后服务;积极开展降低不良品损失活动,树立质量成本观念,积极开展“降废减损”活动,向质量管理要效益。在大力推进工程监理制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坚持施工过程“三检制”(即自检、互检和交检),消除不合格工程。服务性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5、企业要加大技术进步力度。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对影响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组织科技攻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新产品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要与提高产品质量相结合,引进先进生产技术要与引进先进检测手段相配套;要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产品换代情况,围绕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适时增加对质量的投入,保证在质量、性能方面的领先性。要继续广泛开展QC小组、技术革新、质量攻关等群众性科技质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鼓励质量改进的激励机制。制订各岗位的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和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职工提升、晋级、技术职称评定、奖励或处罚的重要依据。内部分配应实行以“质量否决权”为主要方式的个人收入分配与质量挂钩制度。

四、具体措施
质量振兴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我市经济能否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和“十五”计划以及2010年远景规划能否实现。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完成质量振兴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落实质量振兴计划。
1、各级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作为改善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统筹规划,确定质量发展计划和目标,制订可行的有效措施和政策,为质量振兴创造条件,市、区县经贸委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质量振兴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支撑和调控作用,对质量振兴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建立质量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市经贸委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学习《质量振兴纲要》和《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深刻领会《纲要》和《计划》的基本精神和重要意义,明确奋斗目标,树立质量振兴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质量振兴的自觉性。
2、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积极开展“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
3、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教育。企业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培育企业质量文化,注重建设企业质量信誉。要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企业质量文化的核心作为培训全体员工的重要内容,灌输到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1、强化质量监督。质量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商)品、重点建设项目及城乡住房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并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对市级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要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除限期整改外,还要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国家级监督抽查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应免去厂长(经理)职务,不得易地任职,有关部门要督促执行。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建议吊销其营业执照。
2、禁止生产劣质和耗能高、污染严重的产品。经济综合、质量技术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联合公布市内限制和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对违法生产、销售的,要依法处罚。
3、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加大对农资、建材、电器、烟酒、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专项打假力度。围绕“查大案、端窝点、整市场”和查处“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大案要案”为主要内容的“三重一大”活动,把打重点转向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和边远地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厉制裁包庇、纵容制假售假的有关责任者。生产名优产品的企业要建立抵御假冒伪劣商品的机制。商业企业必须依法履行质量先行负责制和商品采购质量自律制,严格执行新“三包”规定,要逐步建立健全商品市场的质量规则,定期开展“清柜台”和重大节日商品质量、计量大检查活动,清理和查处标实不符、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缺两等现象,努力形成有效的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4、加强质量法制建设。针对我市质量问题的实际,制订、完善有关质量配套规范性文件。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对质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现象。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完善监督手段,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增加执法权的威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5、积极开展质量投诉和质量仲裁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质量投诉和质量仲裁检验,调解质量纠纷,维护用户、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社会服务体系,为质量振兴提供有效保障。
1、推行产品质量保险和中介验货制。采用国际通行做法,遵循企业自愿投保原则,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和开展产品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推行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社会中介验货制,用经济杠杆建立新型的质量保证和服务机制。
2、完善质量检测网络。按照充实提高的原则,加强质量检验、计量测试和有关中介组织的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化的公证检验测试、市场商品检验、保险商品的风险评估、以及采购验收检验与工程和设备监理工作。
3、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开展质量培训、咨询、评审、认证工作,加快对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工作,为企业提高质量,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效的服务。
4、建立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情报机构、大中型企业、信息中心等各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全市质量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向社会提供质量政策、管理、评审、认证法规以及标准、计量、信息等规范化的咨询服务。
(五)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形成质量振兴的激励机制。
1、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制定质量奖励政策,逐步形成质量工作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适当安排质量发展支出,建立质量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质量奖励(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质量管理)、名牌战略实施,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级财政、税务、银行、经济管理等部门要对生产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支持。
2、经省政府认定推荐的“安徽名牌”产品,企业可按其申报当年销售总额1‰提取奖励费用,用于企业创名牌工作中的有功人员。“安徽名牌”产品可使用“安徽名牌产品标志”,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组织展销,扩大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3、鼓励企业申报国家质量奖和创中国名牌产品。凡被确定为国家名牌产品或获国家质量奖的企业,可按其申报当年销售总额的3‰提取奖励费用,用于奖励有功人员,其发展项目贷款可优先安排财政贴息。
4、各级政府、各行业要大力表彰在质量工作中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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