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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01年9月6日)

深办〔2001〕31号


  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建设的意见

市委、市政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 要实行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方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 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实行行政管理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为立足点, 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 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为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重要力量, 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发挥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年和2000年先后转发了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报告》(厅字[1997]6号)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的报告》(厅字[2000]8号),

对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目前,我市已建立计生协会1923个,拥有会员21.3万人,我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这个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心任务,一手抓建会率,一手抓服务到位,遵循协会宗旨,充分发挥广大理事和会员的作用,组织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生育、生产、生活服务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市各镇(街道)、居委会都普遍建立了计生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良好。我市计生协会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各级、各类企业大多数尚未建立计生协会,已建立计生协会的企业,也存在组织网络不够健全,活动范围小,服务内容单一,发挥协会组织的优势不明显。以数百万外来员工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体,也是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这些人80%集中在企业。为做好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计生协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企业计生协会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企业计生协会在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中直接担负着示范、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任务,具有联系群众、知心交心的优势,是企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要把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抓好镇(街道)、村(居委会)计生协会建设的同时,努力抓好企业计生协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计划生育和两个文明建设的作用。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资产经营公司、各类企业协会、工商联、总商会等群众团体要积极支持、大力帮助各类企业加强计生协会建设。企业主要领导对本企业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定期过问本企业计生协会的工作,参加协会的重要活动,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帮助协会解决实际困难;企业计生协会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工作,争取企业负责人对协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把宣传计生政策与宣传厂规厂纪结合起来,既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又积极协助企业发展生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计生协会的指导和帮助,积极协助协会解决业务上的困难,在辖区布置工作、检查考核、总结表彰等工作中,要有协会内容,确保企业计生协会工作健康发展。
  二、规范建会范围和要求
  凡是员工在300人以上的企业都应成立计生协会。3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企业,有条件的可独立成立计生协会,条件不具备的可组建计生协会分会或协会小组,挂靠当地村(居)委或工业区计生协会。50人以下的一般不成立计生协会,可成立会员小组参加当地村(居)委或工业区计生协会的活动。
  企业计生协会建设要求做到"六有一达标"。即有一名领导负责协会工作,有一名热心计生事业、乐于为群众服务的好会长,有一个有代表性、有议事能力的理事会,有一支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骨干、以育龄群众为主体的会员队伍,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有会员小组的活动和会员联系育龄群众的服务,完成和达到上级各项计划生育任务和指标。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计生协会队伍素质
  提高企业计生协会理事成员执行党的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的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是提高企业计生协会工作水平的关键。因此,在选好带头人的基础上,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培训方式要生动活泼、多种多样,培训内容要少而精。通过培训使企业协会骨干明意义、懂政策,会管理服务,尽心尽力做好协会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会的作用
  流动人口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也是协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通过建立计生协会组织把这些流动人口组织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转变婚育观念,树立新风尚。要抓住员工最关心的问题,把育龄群众既当管理对象,更视为是服务对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企业负责人的支持下,协调社区各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要求和建议,制定落实会员优惠政策,落实流动人口优秀会员"六优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帮助他们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给企业育龄群众营造一个"家",增强他们对所在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五、注重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提高企业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市、区、镇(街道)计生协会要加强对企业计生协会的指导,抓好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适时开展检查评比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
200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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