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纯文字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2年1月—12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01〕25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计委拟订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2年1月—12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2年1月-12月)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OO一年十二月十日)

  为推进“十五”期间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与市有关部门研究,对2001年度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进行了适当修订。本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分为鼓励发展、允许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四类;除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类列出的目录外,其余未列出的为允许发展类项目。现将2002年1月至12月期间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公布如下:  
  一、鼓励发展
  (一)农业、林业、水利
  1、粮、茶、桑、果、蔬菜、花卉等优良品种的繁育、开发。
  2、粮食、蔬菜、花卉新型栽培技术及模式,优质无公害蔬菜、粮食基地建设、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3、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大型灌区和节水改造示范项目建设。
  4、名特优畜禽品种的引进、开发。
  5、水产优良品种繁育,水产品生态养殖,珍稀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养鱼先进技术。
  6、蔬菜、水果、林特产品、肉食品、水产品的保鲜、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安全食品技术。
  7、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珍稀植物保护,水土保持技术及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矿区植被恢复和绿化。
  8、节水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创汇农业的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9、贫困地区农业开发建设。
  10、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苕溪等标准堤塘和城市防洪堤塘的建设及维护,控制性骨干水利工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防洪、灌溉工程,农田水利建设。
  11、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京杭运河(杭州段)、分水江、苕溪和市区河道的治理,小流域的综合治理。
  (二)机械
  1、机电仪一体化产品,主要是数控机床、专业机械、机器人,检测仪器、仪表,工业用超声技术、红外技术、真空技术加工和检测设备,电子式数字仪表,气、光电等控制元器件、传感器,激光仪器设备及成套工业控制设备等。
  2、大型机电成套设备。
  3、环保机械设备,主要是污水、垃圾、废气的处理技术及成套设备。
  4、汽车关键零部件及零部件中电子、电器产品,大中型客车及专用车。
  5、节能型机电产品,主要是节能电机、调速离合器、高效变压器、风力发电机。
  6、精密模具。
  7、高精度、高可靠机械基础产品。
  8、智能化低压电器,配电自动化系统。
  9、天然气发电组及其成套设备。
  (三)信息产业
  1、工业控制系统、先进制造系统、管理系统和电子商务及电子政务等应用软件。
  2、微电子器件及材料、光电子器件及传输材料和相关设备,光通信材料。
  3、网络设备、数字通信设备。
  4、新一代信息记录材料及相应的信息内容产品。
  5、宽带网络工程、卫星通信传输工程、无线移动通信工程。
  6、以光纤为主的用户接入网的建设及应用服务。
  7、信息资源开发及公共信息交互平台和公共数据库的建设。
  8、信息内容服务、信息安全技术及网络应用服务。
  (四)化工
  1、农用化工产品,主要是易回收、可降解薄膜、渗透气化膜,高效、低毒、安全新品种农药,多元素混合复合肥料,新型除草剂。
  2、橡胶制品,主要是高等级子午线轮胎,聚氯乙烯掺混树脂,特种、合成橡胶制品。
  3、精细化工产品,主要是造纸专用化学品,石油加工助剂,高分子材料用抗静电剂,纺织印染助剂及表面活性剂。
  (五)轻工、食品
  1、高速卷烟纸、长纤维纸、滤纸系列等特种用纸。
  2、采用变频控制技术、模糊逻辑控制技术,改造家用电器产品。
  3、食品工业,主要是肉类、乳制品、蜂产品、笋产品等深加工、精加工,天然食品添加剂,氨基酸系列产品,方便、营养、速冻食品,保鲜蔬菜,天然果汁类饮料。
  4、旅游纪念品,有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品,中高档玩具。
  5、资源节约型的新型包装材料。
  (六)化纤、纺织、丝绸  
  1、差别化、功能化纤维,以化纤原料为主的产业与装饰用纺织品。
  2、新型、顶替进口、扩大出口的高档服装面料,名牌服装。
  (七)医药
  1、新型、特效化学原料药及最终产品和新型制剂。
  2、生物工程药品,主要是运用现代医药生物技术如细胞融合、基因重组、酶工程等方法研制的药物及诊断试剂,疫苗。
  3、抗肿瘤、新型心脑血管病、抗感染类药物及老年性疾病的防治药等,中药现代化。
  4、新型畜、禽用疫苗,兽用化学药品。
  5、现代医疗器械、仪器及药用包装材料产品。
  6、符合药用规范的中药材料种植及提取产品。
  (八)建筑材料  
  1、玻璃深加工,主要是节能玻璃、安全玻璃等特种玻璃和其它工业用技术玻璃。
  2、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碳酸钙轻钙、重钙材料。
  3、非金属复合材料,主要是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及制品、聚碳材料等。
  4、2000吨/日以上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生产线。
  5、新型陶瓷、功能陶瓷。
  (九)冶金  
  1、稀土制品。
  2、粉末冶金制品。
  (十)建筑   
  1、新型建筑材料的施工机械、建筑机械。
  2、大型、高层建筑的新技术、新工艺。
  (十一)基础设施
  1、交通运输:  
  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改造,旅游西进交通道路;城市化和高教园区、科技园区、特色工业园区及旅游景点等建设的道路配套工程;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和外围公路接口工程;钱塘江过江交通。
  2、国际航空客、货运代理。
  3、能源:
  联网供热、抽水蓄能电站;城市(镇)变电所、电网架空线改造为地下电缆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城市管道煤气、管道天然气,环保型煤制造;农村沼气、太阳能开发和利用;节能技术、装置。
  4、供排水:
  市区和城镇供水工程,城镇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工程,低洼排水工程,给、排水管网改造、调整,城市饮用净水改造。
  5、经济适用住宅,小区配套建设。
  6、环境保护技术与工程,重点为水资源保护、大气环境保护,苕溪、钱塘江水系治理,运河杭州段及市河综合整治工程;废(污)水、废气、噪声、震动、电磁波等的技术监测和治理工程,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7、城镇垃圾、粪便处理及其综合利用;市郊畜牧场污染治理。
  8、市区和城镇绿化,公路干线沿线、铁路沿线、入城口的绿化,园林建设。
  (十二)旅游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开发,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吴山、灵山、龙坞、西溪旅游景区,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等旅游景点的保护和开发;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开发,自然保护区的综合保护和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游览项目和景点的开发。
  (十三)物流业、商业、咨询服务
  1、现有仓储企业、运输企业等传统物流企业的重组改造,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型发展。
  2、物流园区建设。
  3、物流信息系统建设。
  4、连锁经营。
  5、农村商品批发和零售网络建设。
  6、具有特色的商业专业街区建设。
  7、经济、就业、会计、审计、评估、管理、工程咨询,科技中介服务,高新技术广告制作。
  8、经济和科技展览、国际会议及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9、社区物业管理,家政服务。
  10、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四)科学技术
  1、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和省、市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新产品开发,重大新技术推广示范、应用项目。
  2、国家和省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高技术产业孵化器。
  3、科技园区、示范园区建设。
  (十五)教育  
  1、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
  2、多形式社会化办学。
  3、示范中学、配套中学的建设。
  4、远程教育。
  5、教育后勤社会化服务。
  (十六)文化、卫生、体育、福利等
  1、文化艺术标志性建设,基层群众文化、娱乐设施。
  2、历史街区、古城遗址、“老字号”商店、文物的保护或修复。
  3、特色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急救网络的建设,卫生防疫设施的更新、建设。
  4、区、县(市)运动场(馆)、群众体育活动设施。
  5、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
  6、社区服务中心设施建设。
  二、限制发展  
  (一)国家和省、市规定限制发展的项目
  1、摩托车、汽车装配及制造,废旧汽车拆解。
  2、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含压块加工)企业。
  3、饲料加工。
  4、血液制品生产。
  5、化妆品生产。
  6、成品油、煤炭的批发、零售企业(含加油站、油库、生活煤饼加工)。
  7、占用耕地的房地产项目。
  8、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楼的新建、扩建、翻建、装修。
  9、新办矿山。
  (二)技术落后、耗水多、污染环境的项目
  1、年产10万吨以下小啤酒,黄酒、酒精的生产。
  2、漂染,棉、毛纱、绢丝染色,呢绒(含羊绒)染色,棉、麻、丝绸、化纤织物印染。
  3、染料及偶氮苯类染料中间体,年产200吨以下的化学合成农药原药,硫酸;淀粉、味精或麸酸。
  4、一般日用塑料、纸基复合软包装和塑料制品。
  5、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
  6、土造纸,年产3万吨以下纸板。
  7、进口废旧物资处理,废旧机械产品翻新。
  8、15吨(含15吨)以下转炉炼钢,10吨(含10吨)以下电炉炼钢,7吨以下冲天炉炼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炼焦、炼油、炼硫、炼铜、炼锡、炼钼、炼铅、炼锌。
  9、选金,200吨/日以下选钼、铅、锌,铜矿,100吨/日以下萤石选矿。
  10、水银,球窑拉丝,玻璃纤维,石棉制品,辐射性制品。
  11、制(鞣)革。
  12、烧炭。
  (三)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加工项目
  1、中低档印刷(除丝网印)。
  2、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
  3、年产10000吨以下的化纤抽丝、一般加弹丝。
  (四)西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西天目等国家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地带,良渚文化遗址保护区,西溪(蒋村地区)、居民居住区、文教区内新上工业、农业养殖项目和其他有污染性项目;风景名胜区内民用住宅。
  (五)国家和省政府明令限制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禁止发展  
  (一)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1、年产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特种纸除外)、1万吨以下的纸板。
  2、年产40万张以下的牛皮制革(猪皮80万张、羊皮240万张)。
  3、年产1000吨以下的染料厂(包括1000吨以下的染料生产企业、1000吨以下的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染料和染料中间体总生产能力不超过1000吨的企业),年产1000万米以下的漂染,1000吨以下的棉、毛纱染色,200万米以下的呢绒染色,500万米以下的丝绸印染,洗毛。
  4、年产3000吨以下黄酒、5000吨以下酒精(综合利用除外)、3000吨以下淀粉、30000吨以下啤酒、3000吨以下味精或麸酸。
  5、土法农药,年产1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复配、分装、生物合成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除外),年产4万吨以下硫酸(综合利用除外)。
  6、10吨以下转炉炼钢、5吨以下电炉炼钢、5吨以下冲天炉炼铁。
  7、湿法回转窑、机立窑、普立窑、干法中空回转窑、1000吨/日以下回转窑水泥生产线。
  8、年产7500吨以下玻璃纤维,500万米/年以下土工布。
  9、土法炼焦、硫、油、明矾,土法(钳锅炉)炼铜、铝、铅、锌,土法生产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土法采选金、钼、铅锌、莹石,土法手工电镀,实心粘土砖、瓦及相关制品,倒焰窑制面砖、马赛克、耐火材料。
  10、废旧汽车的翻新、改装。
  11、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12、小型火力发电(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二)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居住区内的建设项目
  1、厂址设在西湖、钱塘江(三桥以上)、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青山湖、苕溪、西天目等市政府确定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居民居住区的印染、漂染、化工、农药、染料、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电解、冶炼、蓄电池、碱法造纸、废旧机械产品翻新、砖、瓦、制(鞣)革、进口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的处理、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等项目;大型畜禽繁育、养殖场。
  2、设在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内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危害安全,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堆场。
  3、风景名胜区景区内的工厂。
  (三)市区和县(市)城的马路市场。
  (四)市区和影响市区环境质量的周边地区,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两岸,千岛湖四周,良渚文化保护区和其他旅游资源保护区内的矿山(含就地采挖粘土的砖瓦窑)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
  (五)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淘汰的产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注:  
  1、对外商投资的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发展类项目,按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1997年12月修订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施行。
  2、外地投资者在杭投资兴办符合本《目录》中鼓励发展产业、产品的企业,可享受杭州市人民政府1998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外地企业来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1998〕4号)。
  3、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见附件1。
  4、涉及人民群众安全的特种行业、控制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及专营类项目见附件2。
  5、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范围见附件3。

附件1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目录


  本目录涉及的项目,在报市和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前,均须到市和区、县(市)环保局申请环保审批。
  凡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震动、放射性、电磁波及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可能对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的生产经营或开发项目,都属于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下列新建、扩建、迁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1、产生金属废水的项目,主要有电镀、电路板腐蚀、金属表面处理、制革等。
  2、对水环境影响大的项目,主要有染料及中间体、印染、砂洗、屠宰、酿造、造纸、畜禽养殖场等。
  3、对大气环境影响大的项目,主要有火力发电厂、燃煤锅炉、冶炼、铸造、燃料制气、砖瓦、水泥、陶瓷、玻璃、柏油制品、石棉制品生产、矿山等。
  4、特殊环境影响项目,主要是放射性产品及设施,产生较强电磁波辐射项目等。
  5、综合性环境影响大的项目,主要是化工、制药、化肥、农药、危险品仓库、综合利用进口废旧物资、工业废物处理等。
  6、餐饮业。
  7、其他产生废污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环境的项目。

  附件2  

特种行业、控制行业、关系国计民生的
项目及专营类项目目录

  一、中西药品、医疗电子器械、计划生育药具。
  二、农药。
  三、盐业。
  四、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
  五、生产特种刀具、烟花、爆竹、猎枪(含火药枪)、气枪及弹药,化学危险品。
  六、消防器材及其零配件。
  七、煤炭、成品油经营,加油站。
  八、印刷业。
  九、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加工。
  以上新办企业,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附件3  

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范围

  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范围:  
  东自松木场保亻叔路转少年宫广场,经湖滨路、南山路至万松岭路以西;  
  南自鼓楼、吴山,经凤山门,沿凤凰山路至白塔山,转钱塘江北岸至留芳岭以北;  
  西自留芳岭、百子尖、竹竿山、九曲岭、石人岭,经龙门山、美人峰、北高峰、灵峰山至老和山等山脊线以东;  
  北自老和山山脚浙江大学目前范围的南侧,经玉古路、浙大路,接曙光路至松木场保亻叔路以南。
  以上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含翻拆建)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由市计委组织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文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参加的联席办公会议审查确定。

检索更多更新的法律法规请到: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购买法律图书请到: 《法律图书馆》--网上西湖法律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