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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发〔2001〕19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了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的形势,通报了全国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查处情况,对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做好有关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有的地方对搣减负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没有真正把搣减负攠工作当作当前维护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的地方减负工作的声势和力度还不够大,措施不多,执行政策不够严肃,抓落实不够有力,以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再度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现象,导致农民社会性负担出现反弹;有的地方涉农收费很不规范,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存在酿成恶性案件的苗头。当前,我市农民收入虽然保持增长的态势,但增幅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放纵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不合理摊派,就将导致农民减收,影响农民的投入能力,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真正把保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统一到江总书记搣七芬粩讲话和中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做到思想不松懈、政策不松动、工作不松劲。
  二、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搣一项制度攠和搣八个禁止攠的规定。目前,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正处于试点阶段,因此,要继续执行好中央搣一项制度、八个禁止攠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使今年我市农民的税费负担水平比上年有所降低。
  要按照提留统筹一律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和1997年实际数的双向控制标准,建立和健全村提留乡统筹费的预算制度,并在农民负担监督卡中载明,让农民搣一年早知道攠。凡是2001年的提留统筹额不符合双向控制政策标准的乡(镇)、村,必须坚决降下来。要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搣八个禁止攠的规定,严禁按田亩平摊农业特产税或重复征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禁止乡镇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村检查指导工作时接受村级公款招待,禁止乡镇以上机关及事业单位到村里召开或举办由村级公款支付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努力实现村级行政事务搣零招待攠;禁止面向农民的一切集资,农村义务教育危房改造的集资项目,必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一切擅自出台、提高标准、扩大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区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界限,禁止利用行政手段通过强制服务收取服务费,或少服务多收费;在向农民收取合理税费时,要力戒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禁止使用非法手段向农民收款收物;禁止一切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禁止向基层摊派订阅报刊杂志,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担。
  2、试行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收费搣一费制攠试点工作。搣一费制攠是指将农村中小学生的杂费和课本费合并收取。除此之外,农村中小学及其他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为贯彻中央有关政策精神,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农村中小学搣一费制攠的试点,将规定的杂费和课本费合并收取,以减轻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生的负担。
  3、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控制。农村订阅报刊要坚持自愿、需要与可能的原则,上级各部门不得向农村摊派订阅报刊、下达报刊征订任务。村级订阅的报刊要适应当前农村改革、稳定、发展和本地农村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注重实用性。各区、县(市)要具体确定村级订阅报刊费用占当年村级管理费用的比例,并列入年初村级财务收支预算,经村民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
  4、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农业税收、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和公益事业性价格或收费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必须及时公示,让农民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执收单位在公示栏中张榜的内容须经县级物价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否则,农民有权拒付。
  5、认真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42号),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等7个领域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搞好总结,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办公厅,抄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有关部门和各地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督查。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
  一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搣一把手攠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定期分析本地区农民负担的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确定工作的重点,制定有力的措施,进行周密的部署。分管领导要根据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要把减负工作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发生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地方,主要责任人不但不能重用,还要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三要按照搣谁主管谁负责攠的原则,落实好部门责任。部门一把手要严格按照标准,把好收费关,既要管好本部门的收费,还要管好下属单位及整个系统的收费。今后凡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必须按规定事先经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四要认真及时地处理好涉农信访案件。凡有涉农收费举报或信访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派人调查处理,确系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必须及时纠正。向农民收取合理费用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严禁动用警力参与收费或因收费引起的一般经济纠纷。
  五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因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事件的地方,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案情,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于迟报、漏报、瞒报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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